关于2022年2月11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2-1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2910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211日-20222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8)

编:628017

2022211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砂石材料加工厂及拌合站项目

广环审〔202215

2022.2.9

2

元坝222井回注工程

广环审〔202216

2022.2.9

3

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

广环审〔202217

2022.2.9

4

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广环审〔202218

2022.2.9

5

广元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广环审〔202219

2022.2.10

6

广平高速青溪拌合站

广环审〔202220

2022.2.10

7

旺苍县恩阳河大两乡防洪治理工程

广环审〔202221

2022.2.10

附件:
广环审〔2022〕19号 广元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doc
广环审〔2022〕16号 元坝222井回注工程.doc
广环审〔2022〕15号 砂石材料加工厂及拌合站项目.doc
广环审〔2022〕17号 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doc
广环审〔2022〕18号 关于兴龙食品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docx
广环审〔2022〕21号 旺苍县恩阳河大两乡防洪治理工程 .doc
广环审〔2022〕20号 广平高速青溪拌合站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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