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2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临时配套水泥搅拌、砂石加工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九龙镇首石村一社

广元市昊天盛世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市昊天盛世建设有限公司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临时配套一处临时水泥搅拌、砂石加工厂,为了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的建设,确保该公路工程顺利建设完成,广元市昊天盛世建设有限公司提出了“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临时配套水泥搅拌、砂石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产品为碎石机砂和预拌水泥,年产碎石117853.9m3机砂42951.88m3预拌混凝土69724.37m3

本项目建成后将为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提供筑路用的砂石混凝土,所生产的砂石混凝土不对外销售。同时,随着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的建设结束,本项目也进行拆除关闭,并进行迹地恢复。

施工期各环境要素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

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时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管理,按进度、有计划地进行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中,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以及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工地周边围挡: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同时在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物料堆放覆盖:开挖的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对土方进行遮盖,篷布下方进行压实,防止大风天气吹散。

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在施工围挡两边安装喷水雾降尘装置,并配备一台雾炮机。施工开挖前首先打开喷水雾装置以及雾炮机,再进行开挖。

路面硬化:对施工场地内运输路线进行硬化,减少运输起尘。

出入车辆清洗:在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处,对于进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运渣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遮盖率需达100%。渣土运输前适当湿化,减少粉尘的产生。

每天施工前将喷水雾装置打开降尘,施工结束后再关闭;并每天且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先洒水后清扫,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当地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粉尘浓度可得到有效控制,排放浓度≤1.0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装修废气

装修工程用油漆、涂料等挥发造成的有机废气,主要有甲醛、苯等,属无组织排放。为了防止和减少油漆等装饰材料中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的挥发而产生废气污染,建议业主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以尽量减轻施工过程中及投入营业后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使室内装修后空气质量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装修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机械设备与运输车辆废气

机械设备与运输车辆废气主要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尾气中含有COTHCNOx等。为尽量减小项目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尽量不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机械,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

项目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机械尾气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以10人计,工人不在场地吃住,施工人员食宿就近向附近居民租房解决,施工工人平均用水定额按50L/·d计取,则施工期的生活用水为0.5m3/d,取污水排放系数为0.85,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25m3/d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住户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SS,污水中石油类浓度为10-30mg/LSS浓度可高达1000mg/L。根据类比分析废水排放量约为3m3/d

针对本项目施工废水特点,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不得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由于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设备交互作业,这些设备在场地内的位置、使用率有较大变化,很难计算其确切的施工场界噪声。

1)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2)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午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杜绝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噪声扰民。如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周围居民。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得随意扔、丢,减少施工中不必要的噪声。

6)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布置在施工场地中央,即有效利用噪声传播距离衰减作用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以使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8)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9)项目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国家、广元市的施工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程要求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

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再加上隔离墙的隔声,大大减小了对外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1、固废污染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主要有土、渣土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施工水平、管理水平、建筑类型等有关,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环境卫生工程第14卷第420068月),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0~50kg/m2,本评价施工期取20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0m2则该部分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2t

治理措施:施工生产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基础工程过程的土石方

该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土石方经项目内部综合调运,无永久弃方产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产生生活垃圾量5kg/d

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堆放点或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就地填埋,以避免对居住区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构成潜在的影响因素。

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周围为农村环境,评价范围内系统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无大型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项目拟建地为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允许临时占用,临时用地期满后12个月内恢复土地原利用条件,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治理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挖方作业避开雨季,以避免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

施工作业在围护隔栏内进行,减小作业面积,从而减轻水土流失的影响;

对临时堆放的表土采取防雨布覆盖措施,四周设置编织袋或挡土墙进行阻挡,并设置截水沟等;

设置临时雨水排水沟,雨水排放通道上建简易沉沙池,减轻水土流失影响;

完工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加强绿化带建设等,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具有时效性,施工期间产生,施工完成后消除。只要工程在施工期做好上述基本要求,实现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严禁施工废水、弃渣进入地表水。可以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本项目选址于广元市旺苍县九龙镇首石村一社,为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建设项目,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敏感区域。本项目临时用地期满,将对项目用地进行复垦。环评要求场地表土单独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封场及复垦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结束后,应在12个月内启动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封场计划可分期实施。

2、封场时应控制封场坡度,防止雨水侵蚀。

3、封场后,仍需对覆盖层进行维护管理,防止覆盖层不均匀沉降、开裂。

4、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5、封场完成后,可依据当地地形条件、水资源及表土资源等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发展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土地复垦实施过程应满足TD/T1036规定的相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要求。土地复垦后用作建设用地的,还应满足GB36600的要求;用作农用地的,还应满足GB1561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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