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0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旺苍县三合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旺苍县东河镇凤阳村、川山村、南峰村交界处

县水利局

四川智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放空、导流)隧洞等建筑物组成,灌区工程由干管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94.50m,对应库容307万m3,校核洪水位597.25m,总库容371万m3,水库死水位567.00m,死库容34万m3,兴利库容273万m3。拦河大坝为黏土心墙石渣坝,坝顶高程为597.50m,坝顶宽6m,坝轴线长185m,最大坝高56m。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左岸,为开敞式侧堰无闸控制溢洪明槽,由侧槽段、调整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尾水渠段组成,水平投影总长为322.30m。取水(放空、导流)隧洞布置于大坝左岸山体内,由导流隧洞改建而成,采用塔式进水口,隧洞洞身采用城门洞型,水平投影总长313.13m,其中洞身段水平投影长279.63m。水库灌区由1条干管和9条支管,干管总长11.232km,支管总长14.285km,管道首端设计流量为0.711m3/s。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2.14万亩。





1.废水

(1)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设置1座沉淀池,采用矩形设计,设计尺寸(长×宽×高)2.0m×1.0m×1.3m;每台班末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清水回用拌合冲洗及洒水降尘,不排放,沉淀运至渣场。

(2)含油污水:在施工机械停放场处设置简单的废水收集系统,含油废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集水沟为矩形断面,尺寸为:0.2m×0.2m(宽×高)。

(3)基坑排水: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利用水泵将围堰中的水泵抽至沉淀池,经沉淀后部分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多余的全部循环回用。

2. 废气

(1)道路运输扬尘:在施工期,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将给道路沿线带来扬尘污染,特别是在风速较大,运输车辆行驶较快时,扬尘污染将尤为严重。因此,工程在施工期间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扬尘措施,如洒水降尘,尤其是施工道路的洒水降尘,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且及时回填或外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此外,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且风速大于3m/s时禁止进行渣土作业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施工扬尘减至最低。

(2)堆场扬尘:堆放场地的风吹扬尘影响范围一般在100m以内。因此,在施工阶段,在选择堆放场地时应避开村庄、河流等敏感区,对易散落、受冲刷的物资(石灰、水泥等)必须进行遮盖防护。

(3)土方的开挖、回填产生的尘污染:土方的开挖和回填作业产生的TSP污染严重程度与气候条件有关,大风时对下风向的污染影响较大。一般在距施工现场100~150m范围以外TSP浓度可符合国标要求。

(4)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混凝土拌合场及主要运输道路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

(5)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

(6)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

(7)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8)施工期配备相应数量的洒水车及雾炮机,对易产尘工段及部门进行及时洒水降尘。

从以上分析中可看出,通常扬尘集中发生在基础开挖及料场开挖阶段,TSP污染严重。但随着施工的完成,TSP的污染即消失,影响周期较短。对此,评价要求项目在施工期需对扬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如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的洁净、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建材堆放严格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管理等,从而使其扬尘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三、固废

(1)工程弃渣

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弃渣主要产生在料场表土剥离、围堰拆除等废弃料,对可二次填筑的弃料应回收处理,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通过临时堆放(堆放场设置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采用蓬布覆盖,然后由施工单位将其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临时堆料场进行堆放并作压实处理。在运输过程中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路线,尽量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严禁弃土随雨水流入河流中。

(2)工程废料

工程废料主要包括废木、废钢筋、废包装袋等杂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该类废料。项目方拟将此类废料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拟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生活垃圾

施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在施工场地处设置垃圾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并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堆放处,做到一日一清,定时灭蚊灭蝇。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