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24 分享:
2022年3月广元市市本级“12369”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区(县) 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举报内容 查实问题 处理结果
利州区 220323510800020773 养殖场 废水 投诉人反映:江北社区外河道被不明源头排放的污水污染。诉求:要求职能部门立即排查源头禁止排放污水。 属实 联合市住建局、利州生态环境局、上西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未发现郑家沟建设的污水收集管网破损,但发现沟渠内有畜禽养殖粪污排放痕迹。经调查组对大王沟上游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养殖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有化粪池、沼液池等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排查时未发现有粪污直排沟渠的现象。调查组现场要求,一是由上西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环保网格员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各养殖户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做好周边群众沟通、协调、解释工作,及时通报调查处理情况;二是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会同上西办事处对大王沟上游生猪养殖及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核查,合理规划养殖规模,督促指导养殖户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畜禽粪污处置,严禁畜禽粪污外排;三是利州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日常环境监管,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利州区 220323510800020784 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 废气 投诉人反映:利州区回龙河海鹏科技有限公司臭气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属实 经利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10月租赁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回龙河工业园区的厂区,进行设备调试和试生产,主要从事肠衣收购、加工、销售等业务。广元市海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广环办函〔2012〕227号),于2017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于2021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802MA6251G60U001P)。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臭气等。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隔油沉淀-厌氧-A2/O”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后排入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主要来源于胚肠加工、热吸附肝素钠加工以及污水处理曝气工序,胚肠加工、热吸附肝素钠加工臭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级、二级洗涤塔,采用氢氧化钠溶液等对废气中的酸性物质进行吸收,去除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然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曝气工序臭气主要通过消毒等方式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只有一条生产线正常生产作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无明显臭味,投诉人反映的臭气主要来源于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经核实,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一天曝气两次,一次曝气两小时。2022年3月30日,广元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在产期间需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厂区消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臭气排放;三是合理安排曝气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周边居民日常休息时间。下一步,利州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视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
昭化区 广元市详和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投诉人反映:2022年3月10日本人到元坝镇祥和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告知汽车尾气不合格,明确告知让本人到远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检测维修,后本人将车辆开至此公司,花费150元,但该公司仅帮本人检测了汽车尾气并未做任何维修项目,工作人员立马告知本人尾气合格,本人认为该检测站与远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联合消费的情况。 不属实 执法人员3月14日现场对广元市详和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投诉人未提供车牌号码无法进一步核实机动车检测相关排放数据,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进行了相关检查。我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机动车初检不合格,必须去由交通运管部门认定的M站(维修企业,由交通运管主管)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方能再次进行环保尾气检测。目前,我市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具备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的M站已有21家,车主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车主所在的昭化区暂时达到M站能力的只有一家维修企业,后期陆续将会有更多的维修企业达到M站维修治理能力。同时,该企业也对市交通运输局公告的21家维修企业多处进行了公示。
朝天区 220303510800020712 四川海象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 投诉人反映:朝天区羊木镇银岭村一组一塑料厂,经常排放刺鼻的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属实 朝天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专家及朝天经开区、羊木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对海象防水进行现场检查,海象防水主要原料为石油沥青、SBS颗粒、滑石粉、橡胶粉、环戊烷等。石油沥青、SBS颗粒由中国石化有限公司供给,在密闭罐车运输至厂区内,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进入筒仓内储存。滑石粉、橡胶粉、环戊烷等通过气力输送方式有筒仓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直接密封送到进料。整个进料过程均为全密封。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需将沥青保持熔融状态,进料进入氧化罐后使用导热油炉的导热油对储罐进行加热保温,在搅拌过程中储罐会产生沥青烟、苯并芘和非甲烷总烃,在氧化罐搅拌+研磨均化+预浸+涂油+覆膜+冷却产生的烟气、熔接干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起采用“蓄热式焚烧(RTO)”的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现场检查时,预浸、涂油、覆膜环节采取了密封措施,但还是有部分区域未完全密闭,在生产过程中会导致部分沥青烟和臭味无组织外排,该问题属实。 针对该企业存在相关问题,前期企业已聘请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臭味扰民现象。朝天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局专家对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市局专家对该企业分子筛设置在“蓄热式焚烧(RTO)”前端提出质疑,因该企业采用的分子筛和蓄热式焚烧炉均无产品说明,建议生产厂家到企业现场指导整改,将分子筛与蓄热式焚烧炉调换位置或在蓄热式焚烧炉后端加装吸附装置,达到完全去除沥青烟和臭味。同时要求该企业做到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上墙等措施,确保无废气逃逸现象。 3月9日,四川中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朝天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现场沟通,信访人对处理方式表示非常满意。 后期,朝天生态环境局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同时继续加大辖区内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旺苍县 220309510800020829 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旺苍县嘉川镇治城砂石厂、旺苍县嘉川镇东源砂石厂、四川天一阳光家具有限公司 废气 投诉人反映:本人住在旺苍县嘉川镇达钢厂大门对面,达钢厂生产过程中及附近两个砂石厂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影响生活环境,对面几个家具厂夜间喷漆味道刺鼻,望尽快处理。 部分属实 经旺苍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达钢厂实为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5月投运烧结烟气脱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2021年9月初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联网以来未发现联网数据异常情况。但生产过程中,每天进出厂物资约2900吨,运输车次约100余车次,且车辆进出厂区需经过庆寨路(人口密集区)。由于长途运输货运车辆大部分于夜间到达,部分货车车速较快,在会车、停靠时制动频繁,货车断气刹会导致地面灰尘上扬产生粉尘。同时,该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存在物料覆盖不严密,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道路积尘较多等问题,导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也会产生部分粉尘。旺苍县嘉川镇治城砂石厂、旺苍县嘉川镇东源砂石厂属于来料加工企业,进出两个砂石厂车辆较多,加之进出车辆超载超限情况严重,部分进出车辆没有覆盖,导致物料散落路面,造成扬尘污染。经现场核实,旺苍县嘉川镇中小企业工业园涉及喷漆作业的企业仅四川天一阳光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建有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经水帘净化后与打磨粉尘一起进入喷淋塔+湿帘纸过滤+活性炭吸附+UV光解+15m排气筒排放),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订单较少夜间没有生产。针对以上环境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要求广元市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材料供应商、货车驾驶员发放《关于营造良好环境的告知书》,进出厂车辆进入庆寨路时,必须减速慢行,减少制动频次,严禁运输车辆未覆盖上路,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厂区内部物料实施全覆盖,增加雾炮机等喷淋设备,加强车辆出厂前轮胎冲洗,并及时清扫地面,避免运输车辆车轮带渣出厂。 2.要求旺苍县嘉川镇治城砂石厂、旺苍县嘉川镇东源砂石厂增加两台30米雾炮机,切实降低扬尘污染。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未覆盖上路,加强车辆出厂前轮胎冲洗,避免运输车辆车轮带砂石出厂。加强喷淋装置等环保设施日常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增加厂区保洁频次。 3.要求四川天一阳光家具有限公司加强对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剑阁县 220310510800020437 剑阁县元山镇平桥再生资源回收站 危险废物、噪声 投诉人反映:剑阁县元山镇平桥村张跃祥非法拆解报废车辆,废机油随意撒漏,严重污染环境,噪音扰民。 属实 经剑阁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剑阁县元山镇平桥再生资源回收站,办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可再生的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现场核查发现:1、场区内废机油遗撒现象严重,废铅蓄电池随意堆放,未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2、场区内部分油水混合物存在溢流至外环境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切割设备正在运行,存在非法拆解痕迹。因此,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月16日,剑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站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针对该回收站存在的问题提出:1、该回收站立即停止非法拆解生产经营活动;2、对厂区内现有的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暂存,三月底之前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3、对厂区周边污染痕迹进行全面整治。3月29日,剑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回收站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该回收站已停止拆解经营活动,废旧铅蓄电池已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同时,该回收站已对厂区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后期,剑阁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开展后督察,若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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