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利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5-0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7-2022512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912

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9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凤凰山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起点与蜀门北路平交,沿线下穿凤凰山,终点止于栖凤路

广元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道路全长550.193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路幅宽度为12m,结构物含隧道一座,全长345m,挡墙2处,总长92m。包括道路路基、路面、隧道工程、结构工程、相配套的雨水管道、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照明及供配电等附属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665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

营运期:废气:项目运营时主要废气污染物交通车辆带来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主要采取控制合适的车速等措施能降低汽车尾气的浓度,减少对道路沿线的污染;同时,道路管护部门在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的维护。废水:营运期间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初期雨水不作为废水考虑。项目区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项目设计有完善的路面排水系统,经排水系统收集后,径流经雨水管网进入附近的地表水体。噪声:加强道路管理,严格控制车速在20km/h,在路段、隧道进口处设交通标志;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在项目起点以及终点处环境敏感点临路一侧安装中空双层隔声玻璃,以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固废:项目本身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固废主要是由过往车辆、行人带来的垃圾废弃物,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桶,由市政环卫人员每日统一清扫收集处理。

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风险主要采取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及监控设施等。路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行,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密封罐车,避免沿途抛洒滴漏污染环境。清运车辆尽量避免开上下班的高峰期及人流物流的高峰时间。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其它部门意见:1.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凰山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凤凰山隧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广发改函[2019]35号);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变更凤凰山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凤凰山隧道)工程项目名称有关事宜的复函》(广发改函[2019]48号)。2.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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