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6-1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2505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普安院区)

剑阁县普安镇五星村

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成都寂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16211平方米,设置床位425。建设内容为:院内设置综合楼1栋、住院部2栋,辅助用房1栋,并配套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等。主要科室为精神科、保健科、内科、中医科、急诊、康复科等,并配套建有门诊、检验科、诊疗室、影像科、药房、收费室等。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在市政管网建成前,采用槽车运送至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建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3/d,采用“一级强化+臭氧消毒”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池、医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做好防渗处理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3、施工期设置围挡,封闭施工,硬化主要运输道路,采取湿法作业,文明施工,工地内垃圾日产日清,清洗车体和轮胎。营运期医疗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紫外线消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采用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医废间恶臭采用盛装桶加盖,每日打扫、定期冲洗、消毒等措施。

4、施工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及时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分区堆放、储存和处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收集、储存和转运,实施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用低噪声设备,防止施工噪声扰民。营运期加强人员管理、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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