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有序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7-08 分享:

近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按照《方案》计划,试验区建设自2022年1月起开展,至2024年12月止。建设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及24个三级指标。总体目标是在建立“三张清单”的基础上,突出“四个重点”,抓好“两个协同”,构建“一个体系”。一是建立“三张清单”。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清单,实行常态化动态更新。二是突出“四个重点”。重点关注矿区涌水、傍河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垃圾填埋场和化工企业。三是抓好“两个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多部门协同作战。四是构建“一个体系”。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长江上游裂隙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重点建设任务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一是持续开展地下水“双源”和背景值调查。基于地下水使用功能和环境背景值,对存在污染或健康风险不可接受、污染羽扩散至边界红线外的风险源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二是划定重点区及制定配套措施。划定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实行分区管理、分级防控,编制《广元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管理方案》。

(二)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一是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机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并按年度动态更新。二是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确定重点监管单位筛选原则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要求和企业责任。三是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和防渗改造。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清单,开展渗泄露排查。四是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对有地下水污染的区域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区域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初调发现有污染的,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二是加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根据排查和调查评估结果,对全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建立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对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治理成效评估,探索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风险管控或修复的长期监测、长效评估和退出制度。

(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对全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补给区划分,加强水源补给区风险管控,构建“划、立、治、测、管、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五)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一是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在产和关闭工矿企业地下水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管控、效果评估的地下水环境管理闭环机制。二是建立矿井涌水长期监管制度。建立矿企涌水整治常态化管控清单,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形成矿企涌水治理长期监管机制。三是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更新完善地下水“双源”信息清单,补充建设和有效整合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完善“面上控制、剖面精研、重点监管”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四是构建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提升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实现地下水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五是探索创新地下水环境经济政策。完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探索创新地下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经济政策。

为确保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取得实效,在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强化属地政府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科研院所等技术团队的智库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四是提升干部队伍地下水环境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实现科学管理、现代化管理。五是总结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成果和经验,推动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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