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912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中心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二楼B2-59利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莲花片区配套道路工程 |
广元市利州区城北莲花片区 |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87778.88m2,新建道路总长约2357米、宽10-18米,包含两座上跨北二环桥梁及一座人行天桥,配套建设综合管网、边坡防护、市政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198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8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5%。 |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房屋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临近河流施工设置挡墙; 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敏感点设置简易隔声障;施工大气通过设置围挡;硬化运输路面;定期洒水;建材堆放采用毡布覆盖;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弃土、粉料蓬布遮盖运输;弃土及时运送至弃土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采用撒播植草和栽植苗木的方式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绿化;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马上停止挖掘工程,并把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文物部门,在文物主管部门未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前,不能进行挖掘工程。 营运期:废气: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扬尘污染相对较小;并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废水:通过设置雨污收集沟,与周边市政管网碰管,有序排放。噪声:通过采用沥青路面、限速标志、减速带、对局部路段安装隔声屏障来控制对环境的影响。固废:本项目不设置服务区,无生活垃圾产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路面垃圾由道路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