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8-0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忆君混凝土搅拌站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权山花村

四川忆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山花村居民土地400m2,建设1间封闭式彩钢结构厂房,内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2个进料斗、1台皮带输送机、1个搅拌罐、1套控制系统),并配套建设1个骨料堆场、1个水泥筒仓、3辆混凝土运输车、1辆装载机、1个清水池(10m3)、1个隔油池(1m3)和1个沉淀池(10m3),并设置扬尘治理环保设施。

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间主要的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

1)施工扬尘

项目通过在施工现场架设2.53.0m围挡,封闭施工现场,以减少扬尘向大气中的排放;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施工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车厢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前面的扬尘处理措施执行,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确保施工场界扬尘实现达标排放,则施工期间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2)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区的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污染,产生CO碳氢化合物、NO2等污染物。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道路沿线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针对施工机械尾气主要采取禁止超负荷运行等措施,由于施工区场地开阔,空气流通性好,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则施工期间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2、施工期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浇筑废水、设备冲洗水等,主要含泥沙,pH值呈弱碱性,并带有少量油污。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

治理措施: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通过导流沟进入沉淀池收集贮存,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数为5人,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不设住宿、食堂等临时生活设施。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取45生活用水定额取50L/(人?d),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0.25m3/d,排放系数取0.85,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125m3/d

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办公楼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施工期产生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厂区改造机械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实现施工噪声厂界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污染影响。由于项目四周50m内无居民点,外环境较简单,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亦不存在有噪声扰民的情况发生。

4、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碎砖瓦、废弃混凝土料、废旧的钢管、钢筋、包装袋、木材等。

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废旧钢管、钢筋、木材等)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废弃混凝土料、碎砖瓦等)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期生活垃圾

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5人,按人均日产生活垃圾约0.56kg计,施工高峰时日产生活垃圾2.8kg/d

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自行清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

运营期:

废气

经产排污环节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骨料堆场扬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运输扬尘、投料扬尘、搅拌扬尘。

1)骨料堆场扬尘

①源强分析

项目外购的砂等骨料由自卸汽车运进厂区原料棚暂存,生产时由装载机将骨料铲运到对应的骨料堆场内。汽车、装载机装卸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骨料堆场在风力作用下形成扬尘,会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针对骨料堆场设置可封闭式彩钢板堆场,并在堆场顶部及入口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

2)水泥筒仓呼吸粉尘

①源强分析

本项目设置水泥筒仓1个,储存能力为100t,容积为40m3。根据设计,水泥粉料均采用气力输送的方式从罐车输送至筒仓,气力输送过程中筒仓排气将带走大量的粉尘,属间断排放。本项目粉料气体输送时间以每天1h计。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在水泥筒仓仓顶设置1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筒仓为全封闭设置,水泥筒仓粉尘经过1台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离地高度为20m的排气口排放。

3)运输扬尘

①源强分析

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时,会产生动力扬尘。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厂区道路及地面进行硬化,采取洒水与清扫措施,降低产尘量;加强厂区内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车辆运行速度进行限制,避免车速过快引起过多扬尘。厂区大门处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出厂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

4)投料扬尘

①源强分析

砂石料通过装载机上料到进料斗、进料斗卸料皮带输送机的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粉尘。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整个混凝土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针对进料斗设置1台雾炮机,要求喷雾面积覆盖整个进料斗,并在料斗下方落料处设置挡板,皮带运输机设置为密闭。

5)搅拌扬尘

①源强分析

搅拌主机在集料、搅拌时由于物料的输入、搅拌产生的扰动进而形成的粉尘。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整个混凝土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顶部及大门处设置喷雾降尘系统,针对搅拌罐进料口设1台雾炮机,喷雾面积覆盖整个搅拌罐进料口。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1)冲洗废水

本项目冲洗废水包括设备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设备冲洗废水:搅拌罐为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为不影响混凝土的搅拌效率,其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按搅拌罐平均每天冲洗1次,冲洗用水量为1m3/d,项目建设有1台混凝土搅拌罐,则用水量为1.0m3/d170m3/a)。此部分水约20%0.2m3/d34m3/a)蒸发损失,则设备冲洗废水产生率按80%计,则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8m3/d136m3/a

车辆冲洗废水:项目物料进、出车辆出厂时需对其轮胎进行冲洗,厂区进出车辆冲洗用水源强核算选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用水定额>的通知》(川府函〔20218号)中“表35服务业用水定额表”进行核算,载重汽车洗车用水定额为100L/(辆?次)。本项目每次运输按照每次10t/辆载重计,每天运输6次,则洗车用水量为0.6m3/d102m3/a)。此部分水约20%0.12m3/d20.4m3/a)通过蒸发,或者车辆带走的方式损失,则车辆冲洗废水产生率按80%计,则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48m3/d81.6m3/a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针对设备冲洗设置冲洗废水收集沟,针对进出运输车辆在厂区大门处设置洗车平台,针对洗车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池(1m3),车辆冲洗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引至沉淀池内(10m3),沉淀池设置为3级沉淀池,加絮凝剂强化沉淀,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生产不外排。

2)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可能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造成一定的影响,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携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SS及石油类,多发生在降雨初期。

②治理措施

环评要求厂区内设置雨水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10m3),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洗车用水及抑尘用水,不外排。

3)生活污水

①源强分析

本项目员工均来自附近居民,不在厂内食宿,营运期员工7人,用水主要为员工洗手、如厕用水。

治理措施

本项目办公生活依托已建办公楼,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

5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次评价认为现有治理措施可行。

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其中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板框压滤机等。

拟采取治理措施:①选用先进的、噪声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减震垫、减震基座等措施。②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增加消音装置等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③专人定期维护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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