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8-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朱家坡石灰岩矿扩能技改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朱家坡

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安全生产的需要,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2164.24万元,进行朱家坡矿山扩能技改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旺苍县白水镇朱家坡(E106°5′23.95607″,N32°18′11.09159″)建设性质扩建生产规模:矿山开采规模600万t/a,破碎规模2000t/h矿区占地面积57.77hm2(原有项目范围内,不新增占地);破碎站占地面积约1.23hm2(原矿山临时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因此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1216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0.0万元,占总投资的3.7%。项目主要为露天石灰岩矿开采,并新建配套破碎站一个及皮带廊。朱家坡矿山为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由配套矿山,矿区采出的石灰石用于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和建筑骨料生产。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场地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新建一套破碎系统、矿山道路、截排水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其排放源较多,主要为:表土剥离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裸露造成的扬尘污染;裸露道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等。本项目进入矿山的道路均进行了硬化,只有矿区内部道路为碎石路面,能大大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表土及物料覆盖、密闭运输、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将有效抑制扬尘产生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机械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运输车辆尾气

运输车辆要定期保养,车辆废气要符合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降低尾气排放浓度,并配合交管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管理,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废气怠速排放。项目内运输车辆均使用0#柴油,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场地自然扩散后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可达30人,估计生活污水量约1.5m3/d,废水中主要污染为SS、COD、BOD5、NH3-N及石油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矿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需借助于各种机械进行,据调查,目前常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等,各主要施工设备在作业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75~80dB(A)。

为实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文明施工,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为避免施工期强噪声作业对区域声环境影响,环评要求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00~06:00)及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扰民,尽量对施工材料的运输,采取一定的减缓措施。

③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降低人为噪声,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施工管材,搬卸物品轻拿轻放,施工工具禁止乱扔、远扔;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控制汽车鸣笛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废机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土石方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主要产生于破碎站挖掘,产生量约10250m3,使用全密闭汽车全部运往厂区,作为水泥原料搭配利用,因此施工期无弃方产生。

2)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水泥带、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约1.0t;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施工生产的废料主要为水泥带、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

3)废机油

项目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8t。产生的废机油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依托水泥厂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4)生活垃圾

施工高峰期间施工人员人数可达到30人,生活垃圾人均按照0.5kg/人·d计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15kg/d。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区垃圾四分类收集后运至白水镇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使用全密闭汽车全部运至厂区,作为水泥原料搭配利用;施工期建筑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置,依托现有生活区垃圾四分类收集后运至白水镇垃圾收集点,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实现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中基础开挖使原有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受到破坏,造成地表裸露,表层土抗蚀能力减弱,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施工阶段主要是基建工作面和破碎站建筑过程中的地面开挖。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加强管理,规范作业,避开雨季,因项目施工带来的水土流失就会大大减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开采过程中的露采场粉尘、钻孔粉尘、爆破废气、铲装作业粉尘、运输扬尘及工程机械、运输汽车尾气等。

(一)露采场粉尘

①表土剥离粉尘

本项目表层剥离量为9.94万m(表土密度为1.6t/m3,折合约15.904万t),计算可知,本项目表土剥离过程粉尘产生总量为,0.39t/a。

治理措施:为抑制粉尘产生量,本项目采取水喷雾系统进行抑尘,保持作业面具有一定湿润度,喷淋洒水降尘效率可达95%

②钻孔粉尘

在项目进行爆破前,需对岩石进行钻孔和填埋炸药,在钻孔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采用风动潜孔钻机穿孔(配置收尘设施),开采石方量为600万t/a,估算出钻孔时粉尘的产生量约为24t/a。

治理措施:由于本项目大风天气不作业,且潜孔钻机自带干式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

③爆破粉尘

矿山开采每年总爆破量约600万t,估算出矿山爆破粉尘产生量为19.512t/a。爆破后粒径大的粉尘在近距离内短时间内沉降,粒径<10mm的飘尘不易沉降,约占产尘量的40%以下,约7.8t/a。

治理措施:为了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总体项目在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充分洒水、孔隙注水、水封爆破基础上,在爆破后采用高压水枪压尘,不仅可以润湿矿岩的表面,还可以使水通过矿岩的裂隙透到矿体内部,此外矿山开采平台还会设置雾炮机。

④初破粉尘

本项目在爆破过程中会产生少许较大块石,利用HM960液压碎石机对大块块石进行破碎,挖掘机破碎会产生少量粉尘。

治理措施:建设单位设置喷淋水管,矿山开采平台还会设置雾炮机,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通过湿法作业,除尘效率可达到90%左右,破碎粉尘排放量约为0.48t/a。

⑤铲装作业粉尘

装载机用于将矿石装入自卸汽车内,在此环节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这些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治理措施:环评要求新增移动式雾炮机,对装卸过程粉尘进行降尘,装卸前对矿石和废石喷淋洒水除尘,润湿矿石和废土石方,同时加强矿石和废土石方装卸操作管理,聘请专业操作人员,严禁高空卸料。

⑥爆破废气

本项目石灰矿采用露天开采,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方式,爆破产生的少量有害气体CO、NOx、CnHm,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属于无组织排放。爆破后30分钟内禁止人员进入现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项目建成后爆破均在白天进行,且为间断排放,选择大气区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且矿物较为空旷,便于有害气体扩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⑦矿车运输扬尘

矿区的主要运输工具是汽车,场内道路多为土路,因此汽车在运输过程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扬尘,特别是当气候条件不利时,扬尘现象就更严重。

治理措施:为了减轻交通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对矿山道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原料运输时严格运输车辆管理,不超载,运输车辆表面应加盖苫布,防止物料拋洒,出矿前应冲洗车轮,对运输的车辆应限速、限载。同时,通过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石料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等措施。

(二)破碎站粉尘

破碎站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石料卸料、破碎、筛分、输送过程,本项目矿石在经破碎时,粒径逐渐减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石料采用皮带运输机进行运输,皮带若裸露于空气中,则皮带上的粉尘极易引起粉尘污染。

治理措施:

1)破碎区采取“三防”措施,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将加工区厂房设置为半封闭式结构,顶棚遮盖,四面围挡,留出必要的人员进出口、原料进入口和产品输出口等,使车间具备防风、防雨功能,可有效控制粉尘外逸;

2)破碎过程预先对原料表面洒水,增加水分含量,降低破碎过程中粉尘产生量;

3)矿石加工过程中将破碎设备产生的粉尘利用封闭式吸尘装置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收集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并在进出料口两侧安装高压细雾喷淋装置

4)1号破碎站设备粉尘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量为10000m3/h)和1根15m高的排气筒(1#);2号破碎站设备粉尘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量为30000m3/h)和1根15m高的排气筒(2#);

5)针对皮带运输机上的石料易产尘的特点,要求将皮带用钢结构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实现密闭运输石料,杜绝皮带输送机处的粉尘外逸;

6)料仓进料、皮带输送卸料口因工序间存在一定的高差,高差越大,粉尘污染越严重,针对此产尘点,应尽量降低卸料高度,料仓进料、皮带卸料口均采取软管连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7)在破碎车间内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抑制无组织粉尘外逸。

(三)机械燃油废气

营运期运输车辆、挖掘机、铲车等燃油车辆及设备运行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由于其属间断性、流动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根据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定期组织车辆、燃油机械到维修厂进行检修,选用优质汽油和0#柴油,以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不存在环境问题。

(四)食堂油烟

本项目员工为57人,食堂依托矿区现有食堂。食堂均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属清洁能源,污染物较低,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食堂烹饪过程会产生油烟废气,本项目食堂已设置一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收集处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5.7m3/d(171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45m3/d(1453.5m3/a)。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污水处理设施(A/O+MBR)处理后达“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矿区周边及生活区绿化,不外排。

2)生产废水

矿区的生产用水主要用于矿山开采及运输过程中喷淋作业、运输线降尘以及车辆冲洗等。本项目生产期间降尘用水全部被原矿吸收、自然挥发、蒸发,不能形成径流,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因此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污染。

采场抑尘用水:项目矿石采装、爆破等过程均产生扬尘。环评要求采用雾炮机对采区产尘点持续喷雾降尘,爆破前后对岩层进行高压喷水以及石料预湿、喷雾降尘等。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数据,生产100t矿石所消耗新水用量约为3.75m3,本项目年开采石灰石矿600万吨,平均日产量20000吨,每天用水量约为750m3/d(225000m3/a)。由于蒸发、进入土壤(岩石)、被碎石带走等原因全部损失。

破碎站废水:本项目破碎站加工工艺采用湿法作业,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仅有少量粉尘产生,为降低粉尘的排放量,经业主介绍,从原料上料开始喷淋、喷雾降尘、上料、破碎均设置喷淋或喷雾装置。由于蒸发、被碎石带走等原因废水量全部损失。

3)车辆冲洗废水

降雨日和非降雨日均需要对车轮进行清洗。矿石的运输车辆在驶出矿区前需要对轮胎进行冲洗,环评要求设置有1座隔油及沉砂池(有效容积约150m3)用于收集处理洗车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道路降尘废水

道路洒水降尘仅在晴天进行。蒸发、地渗等因素全部蒸发损耗。

5)初期雨水

场区汇水主要为露天采场、破碎筛分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汇水.

环评要求建设方在矿区山坡上游设截水沟以防止采场以外的地表水进入采场;因此,雨季,露天采场废水主要为雨季采场境界内汇水。矿区沿上山道路分别修建了3个容积为375m3(15m×10m×2.5m)的道路沉砂池、2个容积为1125m3的沉砂池、在矿区边界处设置2个容积为150m3的沉砂池,总容积为3675m3,满足暴雨时初期雨水的收集暂存需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矿区新增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污水处理设施(A/O+MBR)处理后,用于矿区周边及生活区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高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潜孔钻、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运输车辆等,属于连续噪声源;此外,爆破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属于偶发噪声。

1)爆破噪声

本工程在运营时将产生爆破噪声,它持续时间短,强度大,瞬时噪声可达110dBA。本项目爆破频率低,约每4天爆破一次,同时采用中深孔爆破,可以降低爆破产生的噪音量。矿区周边村民很少,距离较远,且爆破的频率低,爆破产生的噪声对周

围村民的影响较小。

2)设备噪声

本次预测根据实际情况将各设备噪声源简化为点源进行计算,采场按采取降噪措施后的矿区复合叠加噪声级取值,为89.4dB(A)。

本项目矿区仅昼间进行开采,夜间不开采。结合矿区周边外环境关系分析,矿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因此项目营运过程中排放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较小。

四、固体废物

1、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沉砂池泥沙、生活垃圾以及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其中剥离表土、废石、沉砂池泥沙、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机修废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①剥离表土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需要对矿区表土进行剥离,整个矿区需剥离表土量约9.94万m3。本项目不设置固定表土堆场,表土剥离后就近临时堆放于开采平台内侧,用于已开采平台的复垦。

处置措施:

根据复垦方案,采场基底复垦方向为林地和耕地。当开采至下一个平台时对上一个已开采平台进行绿化复垦,临时表土堆场设置沙袋围挡,上覆防尘网。

②夹石废石

本项目废石主要为矿山盖层、夹石及底板质量较差的灰岩。在矿石开采时,可与矿石一起开采利用。

处置措施:夹石运至建设单位正在建设的年产200万吨的建筑骨料生产线(已取得环评批复)加工,作为建筑骨料外售;盖层和底板废石开采过程中与开采出的石灰岩矿按照一定比例搭配,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因此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石不外排。

③沉砂池泥沙

进入雨水收集沉砂池和洗车废水沉淀池的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此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淀池底泥,其来源主要为矿山开采时与矿石剥离开的表土。

处置措施:定期清掏后集中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内,作为绿化覆土(底层用土)用,不外排。本次环评要求:底泥用于覆土时铺设于表土下方,防止雨季被冲刷形成二次污染。

④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为食堂潲水、废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处置措施:矿区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最终依托矿区现有生活区专人负责运输至白水镇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

①机修废油

本项目依托矿区工业场地现有机修房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机修过程中废机油产生量约为1.5t/a。

处置措施:机修废油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依托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②含油抹布及手套

主要为设备维护人员使用的手套、抹布等,本项目产生量约0.2t/a。

处置措施: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依托旺苍川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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