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领域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中的作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遴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专业构成
以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为主,辅以其他专业共同组成。主要涵盖:污染物性质、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生态系统、环境经济、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水产、水文、水工、土地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领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参与决策能力;
2.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与修复效果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掌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工作程序,实践经验丰富,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等;
3.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涉及的专业和行业中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和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土地管理类、地质环境保护类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全日制本科专业为土地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审查、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二、工作职责
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专家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出具专家意见,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提供专业服务,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三)参与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相关案件各事项的咨询和评审;
(四)根据需要参加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相关技术培训和学术活动;
(五)承担其他与生态环境损害有关的工作。
三、专家库管理
(一)我局将根据申报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第一批入选广元市专家库人员20—30名。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的组建及日常管理;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实行聘任制。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自动解聘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专家因故辞职、解聘,或因工作需要增补的,原则上一年集中调整一次;
(三)专家受委托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调查与修复效果评估或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差旅费、培训讲课费等按照相关现行规定报销;专家咨询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家须严格遵守专家管理制度,个人参加其他单位委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8日。
(二)申报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在职人员)或者个人申请(退休人员)方式向我局提交申请。
(三)申报资料:《广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可将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
(四)注意事项:申报人应完整填写《广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并仔细核实申报材料;各推荐单位需严格把关,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的同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
联系人:杨沵瑞
联系电话:0839-3309971
邮箱:594267850@qq.com
附件:广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
登记表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
广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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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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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从事专业 |
从事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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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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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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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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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状态 |
□在职 □退休□退休后返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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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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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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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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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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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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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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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意见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广元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服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安排。 申报人(签字): 年 月日 |
推荐单位意见 该同志所填报的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经历、工作业绩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