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9-09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 对拟审批的旺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许可进行信息公示。

一、基本情况

旺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旺苍县嘉川镇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兴旺大道(S202)北侧、现状工业区西侧,设计规模2万m3/d,主要处理旺苍经济开发区煤资源利用功能区与拟建旺苍嘉川化工园区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根据旺苍经济开发区煤资源利用功能区与拟建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发展规划,新建旺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规模2.0万m3/d,采用“收集→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化池(内置MBBR膜池)→二沉池→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普通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尾水排放”处理工艺,服务范围为旺苍经济开发区煤资源利用功能区与拟建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并通过新建入河排污口排入白水河

本次入河排污口论证对象为2.0万m3/d的排放量。按照2.0万m3/d的排放量计量,年最大排放量730万m3。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外排至白水河

二、排放方式及要求

排污口名称:旺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综合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位置:旺苍县嘉川镇倒岔沟入河口,白水河左岸(东经106°10′34.016″,北纬32°13′0.671″)。

排污口类型: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三、排水影响

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COD为365t/a、BOD5为73t/a、NH3-N为36.5t/a、TP为3.65t/a、TN为109.5t/a。

排污口下游距离苍旺坝渡口市控断面6.3km。经论证,本项目在枯水期正常排放下,污水排放对白水河水质影响较小,下游苍旺坝渡口市控断面水质均能满足水质目标管理要求。在事故运行情况下,污水排放对白水河水质有一定影响,将形成小范围近岸污染带,较正常运行对白水河、东河水质影响有所增加,但东河水质能满足考核要求,不会造成下游考核断面水质超标。项目正常排污对白水河论证河段水环境影响轻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

四、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5天)

联系电话:0839-3310877

电子邮箱:4936313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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