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9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8室
邮 编:628017
2022年9月30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广元市利州区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
广环审〔2022〕63号 |
2022.9.26 |
2 |
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 |
广环审〔2022〕64号 |
2022.9.30 |
附件: | |
广环审〔2022〕63号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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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环审〔2022〕64号 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