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环函〔2021〕1141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财政局、人行分支机构对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已报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审核备案。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 反映。
联系人:吴茗 联系电话:0839--3310872
附件:广元市2021年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审核结果明细表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广元市2021年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
审核结果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贷款银行 |
贷款用途 |
申报贴息金额(万元) |
审核贴息金额(万元) |
1 |
广元市朝天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 |
广元市朝天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300 |
104.39 |
2 |
广元市利州区利元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元市分行 |
广元市利州区白朝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57.53 |
17.93 |
3 |
广元市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元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PPP项目的建设 |
244.88 |
1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