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10-31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8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剑阁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剑坪村一组

剑阁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日处理60吨餐厨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生产厂房2507.50平方米(其中包含垃圾预处理系统、餐厨固渣生物转化系统、整厂配电及自控系统等),停车场345.60平方米,办公用房225.00平方米。总投资4200万元。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NH3、H2S、臭气浓度、VOCS)和黑水虻养殖及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 NH3、H2S、臭气浓度),均位于综合处理车间内,废气收集进入臭气处理系统(负压抽气+酸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采用经干燥、脱硫净化处理后的沼气作为燃料,产生的锅炉烟气(SO2、NOX、颗粒物)由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餐厨垃圾处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进入水厌氧系统,厌氧发酵后沼液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水、锅炉排污水等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下一步处理,不直接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螺旋输送机、分拣机、搅拌机、搅拌机、卧式离心机、螺旋输送机、风机、冷却塔以及各类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大物分选杂物、砂石、化粪池污泥、脱硫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沼渣、职工生活垃圾。大物分选杂物外售废品回收站;砂石、沼渣和生活垃圾收集 后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脱硫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危险 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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