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2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20-2022年4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临时配套水泥搅拌、砂石加工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九龙镇首石村一社

广元市昊天盛世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7543m2,总投资与资金来源:3000万元,服务范围:本项目砂石原料来自公路二期工程过程中的废渣综合利用,水泥原料来源为外购,项目生产的碎石用于二期工程的垫层,混凝土用于旺苍县黄猫垭战役遗址红色旅游景区旺苍连接公路二期工程。

施工期:

废水:

1.生活污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以10人计,工人不在场地吃住,施工人员食宿就近向附近居民租房解决,施工工人平均用水定额按50L/·d计取,则施工期的生活用水为0.5m3/d,取污水排放系数为0.85,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25m3/d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SS,污水中石油类浓度为10-30mg/LSS浓度可高达1000mg/L。根据类比分析废水排放量约为3m3/d

针对本项目施工废水特点,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不得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废气:

1.施工扬尘

工地周边围挡: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同时在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物料堆放覆盖:开挖的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对土方进行遮盖,篷布下方进行压实,防止大风天气吹散。

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在施工围挡两边安装喷水雾降尘装置,并配备一台雾炮机。施工开挖前首先打开喷水雾装置以及雾炮机,再进行开挖。

路面硬化:对施工场地内运输路线进行硬化,减少运输起尘。

出入车辆清洗:在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处,对于进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运渣车辆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遮盖率需达100%。渣土运输前适当湿化,减少粉尘的产生。

每天施工前将喷水雾装置打开降尘,施工结束后再关闭;并每天且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先洒水后清扫,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在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回填,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当地关于城市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装修废气

装修工程用油漆、涂料等挥发造成的有机废气,主要有甲醛、苯等,属无组织排放。为了防止和减少油漆等装饰材料中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的挥发而产生废气污染,建议业主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以尽量减轻施工过程中及投入营业后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使室内装修后空气质量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3.机械设备与运输车辆废气

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尽量不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机械,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

噪声:

1.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2.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午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杜绝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噪声扰民。如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周围居民。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得随意扔、丢,减少施工中不必要的噪声。

6.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布置在施工场地中央,即有效利用噪声传播距离衰减作用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以使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8.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9.项目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国家、广元市的施工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程要求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

固废:

1.建筑垃圾:主要有土、渣土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施工水平、管理水平、建筑类型等有关,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循环利用管理》(环境卫生工程第14卷第420068月),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0~50kg/m2,本评价施工期取20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00m2则该部分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2t

治理措施:施工生产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2.基础工程过程的土石方该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土石方经项目内部综合调运,无永久弃方产生。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为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产生生活垃圾量5kg/d

治理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堆放点或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就地填埋,以避免对居住区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构成潜在的影响因素。

运营期:

废水:

1.生活用水和食堂用水

本项目施肥灌溉用水量按照100m3/亩·a计算,则需要耕地2.48亩。经调查,本项目周围农户的耕地大于2.48亩,因此项目生活污水能够被消纳完。故项目生活污水用于农户耕地灌溉可行。

2.初期雨水

项目区地势较周边高,项目区外雨水不会冲刷项目区。经计算,暴雨强度为186.04L/(S·hm2),建设项目汇水面积为2100m2,初期降雨时间取15min,则初期雨水量为35.16m3。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初期雨水经项目区低矮方向设置的雨水收集地沟引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4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经设置切换设施排放至外环境;可以满足环保要求。

3.车辆清洗用水

本项目车辆出厂区需对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上路,减少扬尘产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排水沟渠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工作区地面冲洗废水

根据水平衡,本项目生产区面积约2100m2,其冲洗水量按 0.5m3/100m2·d 计算,该部分用水量为10.5m3/d(3150m3/a)。废水排放系数按0.9计,废水排放量9.45m3/d,2835m3/a。该部分废水经厂区排水沟渠收集进入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5.生产喷雾废水

为了控制项目生产扬尘,本项目原料和成品堆场采用彩钢棚三面围挡顶棚加盖,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同时项目拟在项目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生产加工区上方及进出口,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出料口及制砂机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喷雾降尘装置除尘水全部自然损耗。

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渠收集进入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经设置切换设施排放至外环境;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车辆冲洗隔油池隔油后由厂区排水沟渠收集进入项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作区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排水沟渠收集进入项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场地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最大为14.31m3/d,厂区沉淀池有效容积为90m3,满足目前厂区生产废水处理需求。

生活污水经场地内化粪池(1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

1.运输车辆扬尘

治理措施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原材料及成品运输对外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评价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厂区路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扫,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厂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减小粉尘产生;原材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加强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减速慢行。

2. 堆放及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本项目根据蓝天保卫战要求,强化堆场扬尘管控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采取封闭式库仓,不具备封闭式库仓改造条件的,应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且采取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项目原料堆放在原料堆场,成品堆放在成品堆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设置闭合的彩钢棚三面围挡顶棚加盖,,减少粉尘散逸;装车降低物料落差,同时项目拟在原料、成品堆放区上方及进出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原料、成品堆放区粉尘经喷雾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治理措施:本项目原料为鹅卵石,粒径很大;物料采用皮带输送至破碎机,对输送带进行封闭,降低物料输送时粉尘排入大气环境的概率。采用上述措施后,预计处理效率可达95%,则上下料粉尘的排放量为603.02kg/a0.603t/a2.01kg/d

3.砂石生产破碎、筛分、制砂粉尘

治理措施:输送带采用密闭输送带;生产设备进行封闭,砂石原料破碎、筛分过程分别在各自封闭的车间内,在砂石给料机进、出料口、颚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圆锥破碎机进、出料口、振动筛进、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粉尘经封闭车间阻隔及喷雾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抑尘效率约为95%;同时项目在各生产设备车间上方及车间进出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对车间无组织粉尘进一步降尘,由于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筛分、制砂均在厂房内进行(厂房顶部进出口内设置喷淋装置,在砂石给料机进、出料口、颚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制砂机出料口、振动筛进、出料口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封闭单元具有一定沉降效果,沉降效率按90%计,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56t/a

4.混凝土拌和粉

输送储存粉尘:

仓顶除尘器能有效降低散装水泥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浓度。经估算,仓顶排气孔粉尘排放浓度为8.18mg/m3,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4- -2021)中颗粒物浓度<10mg/m3相关要求。

②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治理措施项目投料、搅拌等生产活动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骨料皮带输送廊道封闭,粉料计量后通过封闭管道落入搅拌机,同时项目搅拌主机拟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③罐车抽料时放空口粉尘:

治理措施:在筒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才能行驶,如此不仅加强了输接料口的密封性,同时也减少了原料的损耗,从而降低了粉尘的产生量,同时,项目整个混凝土生产过程在封闭生产厂房内进行。

燃油废气、汽车尾气

治理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来往车辆在露天空旷条件下行驶,扩散条件好,产生的汽车尾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噪声:

1.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降噪减震设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沟,且高噪声设备应采用半地下式安装,进行彩钢棚封闭处理。

3.项目生产厂房整体设置为砖混+彩钢棚全密闭厂房。

4.禁止在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2:00)进行破碎高噪声生产作业。

5.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6.对于流动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号次数,特别是行驶经过居住点等敏感区域时,更需注意减少噪声影响。合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避免产生大的交通噪声。

固废:

1.一般固废

沉淀池沉渣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工作区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废水含有大量泥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泥沙经底部管道通过提升泵输送至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处理,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其泥水分离产生泥饼,泥饼用于道路回填污泥产生量按8kg/100m3(废水)计,项目废水量为5223.15m3/a,则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产生总量约为0.42t/a

板框压滤机泥水分离后产生的泥饼:泥饼暂存于成品堆场区一角,定期打捞,用于道路回填,禁止将泥饼弃入河道、航道。

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产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本项目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075t/d2.25t/a。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除尘器收集粉尘

根据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破碎、筛分、制砂加工区设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约106.65t/a定期打捞,用于道路回填

水泥生产一般固废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混凝土制品(水泥、砂子、石子)物料混合搅拌阶段“一般固废4×10-5/-产品”则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量为6.14t/a定期打捞,用于道路回填

2.危险固废

废机油(桶)

本项目机械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桶)约0.01t/a,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厂区车辆冲洗隔油池油污

本项目厂区车辆冲洗隔油池油污产生量约0.005t/a。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治理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用于道路回填。危险固废: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集中存放到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转运和处置,不得外排。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