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12-13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朝天区尖山子水泥配料用页岩矿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双河村

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开采项目,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万吨/年。矿区面积

0.1784平方公里,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开采粉尘、机械废气等污染废气,采矿区扬尘通过喷雾洒水,道路扬尘通过对道路进行洒水和对轮胎进行清洗,临时堆场扬尘定期进行喷雾降尘,在土料边缘堆放土袋挡墙,加盖篷布;爆破粉尘及炮烟本项目爆破作业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专业的爆破方案并严格执行;项目在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充分洒水,在爆破后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机械废气通过大气扩散等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矿区降尘废水、临时堆场淋滤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在露天开采区下游设置排水沟将初期雨水排至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水泵抽至高位水池,回用作为开采降尘用水。临时堆场淋滤水在堆场外设置截、排水沟,并在低处设置淋滤液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降尘,不排放。员工生活废水经新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爆破噪声建设单位在靠近东侧实际开采时应尽量避免爆破施工,选取机械开采;若采取爆破施工时要采取一定措施减少其环境影响。比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尤其是爆破作业工作时间,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日昼间进行,夜间22:00~8:00严格禁止进行爆破,爆破期间对周边居民进行告知,并征得其同意方可进行爆破作业。项目机械噪声通过衰减后,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各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表土剥离物及时用于覆土;沉淀池淤泥定期清理,全部用作后期复垦;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双河村垃圾收集点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分类别进行收集,并临时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m2),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企业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

5、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施工和营运过程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加强污染控制管理,尽快进行生态恢复补偿,能有效减缓生态影响问题。本项目开采完成后,表土堆场所堆存表土将全部用作矿区覆土、复垦用,项目无永久弃渣场。矿山服务期满后,业主方应按照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矿山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矿山闭矿后按照水保要求进行绿化,表土堆场暂存场服务完后进行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国土、环保等部门应对其土地整理及生态恢复效果进行监管监督。

矿山服务期满后,加强后续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防止采区及工业场地环境破坏;按要求进行闭矿,并按复垦方案及时恢复生态,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绿化等,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态环境质量可恢复到开采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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