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1-0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乔庄镇湾湾潭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县乔庄镇湾湾潭综合整治项目

青川县乔庄镇

广元青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亿元,主要实施包括河道改道(采用河道截弯取直,综合治理长度482m,新建堤防总

长928m,其中左岸长505m、右岸长423m),场平工程(河道改道工程产生大量开挖土石方,回填于新改河道左岸地块进行平整,场平工程投影面积

挖方为515552.7m3、填方1311252.3m3),边坡治理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及环保工程等。该项目取得了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表(川投资备[2203-510822-04-01-466299]FGQB-0087号)

1、大气: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材料、运输

车辆采取密闭、加盖篷布等措施,加强施工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集中高浓度废气的产生。

2、水环境:施工场地临河一侧修建挡墙、四周及场地内修建截排水沟;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经抽排、截水沟及集水坑收集处理;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池预处理;施工区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并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川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区四周修建雨水沟,汇至地势低洼处的沉淀池内处理后回用。

3、声环境:采取围挡隔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配套安全帽及口罩、耳塞等劳保设施。

4、固体废物:土石方和污泥全部项目区内回填利用,无弃渣

外运处置;废钢筋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水生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废水、固废等进入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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