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1-0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路(三益帝景湾北侧)

旺苍县林江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路,占地面积2575平方米。总投资6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拟开设科室有急诊、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肛肠科等。项目医院不设置传染病科、结核病科室及病房、中医科,项目设置有发热门诊,主要进行发热门诊及疑似传染病病人的预检分诊、筛查、留观等相关工作,发现疑似传染病人,立即转送专门的传染病医院进行诊治。

施工期

1废气

扬尘:经类比分析,施工场地扬尘浓度平均值约为3.5mg/m3。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由于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设备交互作业,这些设备在场地内的位置以及使用率均有较大变化,因此很难计算其确切的施工厂界噪声,根据施工量,按经验计算各施工阶段的昼夜的主要噪声源及

厂界噪声标准声级。

3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现场的建筑废物。项目施工期高峰时施工人员约80 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 0.5kg/人·d 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2.0kg/d。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到当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4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

在工程的整个施工期,施工废水包括开挖产生的泥浆水、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冲洗水,预计每天产生施工废水3m3,其中废水中主要以 SS 污染为主,其值为 400~1000mg/l,出于节水考虑,产生的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

该工程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数可达80 人左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按每人100L/天计算,日产生生活污水约 8.0m 3 /d。通过厂区周边村民房屋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放射科不使用传统的照片胶片洗印,而是采用数码成像,无洗印废水产生;口腔科不涉及假牙制作,所需假牙均为外购,采用树脂作为填料,因此无含汞废水产生;医院采用溶血素、是纸袋、凝血酶时间试纸等代替氰化钾、氰化钠溶液等进行血液、血清等检验,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含氰废水。即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医护人员办公生活废水、门诊用水、住院病人废水。

治理措施: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中相关规定,“非传染病医院污水,若处理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海域时,应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若处理出水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网时,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臭气、汽车尾气、病区含菌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查阅相关网站,目前国家未发布医疗机构行业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中 6.4规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可采用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等方法。本次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和食堂油烟采用产污系数法进行核算其源强,其他各工序废气只做定性分析。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设备、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A、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病房;

B、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C、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震器、消声器等。

D、项目拟将主要产噪声设备(如水泵、柴油发电机)布置于负一层的单独密闭房间内,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室外设计,中央空调主机有冷却塔通过设置于楼顶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E、加强噪声管理,张贴禁止大声喧哗等标示标语,确保营运期噪声不扰民。

F、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及减速等各类降噪标志和标牌。

G、对各类风机排风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 59 -

H、中央空调冷却塔的噪声治理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 在冷却塔顶部的外沿安装排风消声器;

b 在冷却塔面向噪声控制点方向安装隔声屏障;

c 在冷却塔底部接水盘上安装柔性网或消声垫,以降低落水声;

d 在冷却塔的进风口处安装进风消声器(消声百叶窗);

e 为了考虑到医院内部病人的正常休养,本项目冷却塔应该采取隔声罩、地毯等治理措施。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无毒无害药品的包装材料、危险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活性炭等。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各种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

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3)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4)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医疗废物: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分类进行收集,确保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使危险固体废物最终得以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环评要求医院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

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32T3549-2019)、《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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