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2-21 分享: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发〔201919号)、《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要求,设立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分以下几方面:一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二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是负责监督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四是参与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是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七是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九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十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一是负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十二是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法;十三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四是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十五是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十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七是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是职能转变。统筹谋划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分解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立区、工业强区、文旅兴区、创新活区总战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环境治理向深里走,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从源头上、根本上改变。

1.扎实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后续工作,坚持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制度,巩固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加快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自查生态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影响群众健康、损害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

2.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餐饮油烟污染、工业污染、工地扬尘污染等治理,重点把握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科学管控颗粒物污染,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深入贯彻《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持续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排污口整治项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有序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3.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围绕重点任务,以打击涉危险废物、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及数据作假、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环境违法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衔接协作,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测管协同,现场抽查同步开展执法监测,进一步推进与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通过执法指挥平台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整合、智能化指挥、精细化管理,规范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加强在线监控管理,线上线下监管结合,从而实现沉得下、管得住、处置快,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4.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我区生态优势,积极培养壮大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等特色产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机制,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生态优势向绿色发展优势转化,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三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美丽乡村和文明单位创建,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397.3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7.1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2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入预算39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9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4万元,占58.82%;项目支出163.65万元,占41.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3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7.1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2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39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6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2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1.42万元,占2.87 %;节能环保支出369.82万元,占93.06 %;住房保障支出16.15万元,占4.0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预算数为369.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9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2023年新增人员2名。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公经费、咨询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电费、党建经费、劳务费、水费、印刷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人员2名。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6.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昭化区财政保障。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标准,并按2022年接待次数估算接待费用。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改后,公务用车维护费用相应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7万元,上升4.3%。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人员2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监测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昭化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