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0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溪镇魏坝村石梯子石材加工尾料堆放场项目

青川县青溪镇魏坝村二组

青川县贝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尾料填埋区、拦渣坝、护脚墙、导排盲沟、截排水沟,辅助工程主要包括运输道路,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为管理房。填埋库区占地约40888.8m2(折合61.33亩),设计库容60万m3,年设计填埋量7.5万m3/a,设计服务年限8年。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进行封盖严密,严禁洒漏等。

施工场地车辆、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选择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超负荷运行等。

2、废水

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入口处设置一个沉淀池,其冲洗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其废水不外排。

道路、混凝土养护排废水:采用人工喷洒的方式进行混凝土养护,喷洒在草垫的养护用水经混凝土吸收及自然蒸发后无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作业期间未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人员,食宿自行解决,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处理,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场所设备维护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4、固废

施工建渣:分类收集,能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回收后外售至资源回收中心,不能回收的废砖、混凝土等建渣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

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交由当地魏坝村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尾料卸料场尘和风力扬尘:①在填埋场设置围挡并配备雾炮机喷雾降尘;②在尾料卸料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喷雾降尘。

车辆运输扬尘:对项目运输道路全硬化处理;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利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厂车辆轮胎、车身进行冲洗。

2、废水

初期雨水:设置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排入末端沉淀池,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为运营期间道路、堆场降尘用水。

堆场淋滤水:在填埋场中部设置导排盲沟,坝体外设置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淋滤水沉淀池,淋滤水收集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过程中,不外排。

车辆冲洗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降噪措施。

4、固废

剥离表土:暂存于填埋区后直接用于上一个分区绿化覆土。

沉淀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作填埋场回填使用。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魏坝村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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