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县域医疗服务中心青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川县青溪镇鹿城路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9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736㎡,建设病理、药物、感染、涉疫类医废冷藏中转存储用房、 车辆消毒装卸、管理及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624.36㎡,购置医废转运专业车辆4台,建设医废收转运智能化和监管平台系统,配套环保及应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日转运医疗废物能力达到0.65吨,临时库存收储能力达到10吨。本次评价范围仅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不涉及最终处置环节。 |
1、大气:项目污水站设计为地埋式,实施封闭式管理,臭气收集后经过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新建业务综合楼屋顶 排放(DA001),排放高度15m;检验科和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挥发的少量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设置专门的管道引至大楼高出楼顶2m排放。 2、水环境:院内设置一座二级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检验科室设置1m3的酸碱中和池,检验废水经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预处理,发热门诊设置专用化粪池消毒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方式处理。 4、固体废物:消毒剂的包装桶和包装袋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晾晒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送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紫外线灯管,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送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