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2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曲河乡大毛坡脉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县曲河乡大毛坡脉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

青川县曲河乡青城社区2组

青川县金大生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000万元,项目采矿区为3个玻璃用脉石英矿体,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脉石英矿粗加工场设置在矿区中西部Ⅲ号矿体南侧坡下1576-1526m处,占地3537m2,置鄂式破碎机、圆锥破、振动筛,对矿山开采的石英矿进行粗加工。

1、大气:开采区开采工作面设喷雾洒水装置进行降尘,采用带收尘装置的钻机穿孔;爆破粉尘、铲装扬尘等采用喷雾降尘;加工场生产环节设备(包括上料口、输送皮带、鄂破、圆锥破、筛分机等设备)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同时对各设备上方及车间四周设置自动雾化喷淋洒水降尘装置,场地配备洒水车或炮雾机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

2、水环境:开采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弃渣场底部沉淀池(总容积50m3)沉淀后作为矿区降尘洒水作业,不外排;加工场生产废水经加工场南侧的三级沉淀池(总容积80m3)处理、清水池(容积100m3)收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开采区爆破控制装药量,佩戴防护耳罩、人员疏散;加工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开采区剥离表土就近堆放于开采平台内,并采用遮阳网覆盖后撒播草种进行水土保持和复绿工作;加工场除尘装置收集的灰尘、矿渣、废石、淤泥等定期清运至临时弃渣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机械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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