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4-1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尾矿库技改工程

旺苍县水磨镇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选矿二厂南侧下游云林河改河道范围内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联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尾矿库扩容工程,在850尾矿库现状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加高扩容后总坝高59m,总库容143.27万m3,有效库容114.62万m3,为四等库。本次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加高堆积坝至843m;库外挡水坝加高5m;新增库内溢流斜槽+排洪涵管以及尾矿输送、回水系统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进行封盖严密,严禁洒漏等。施工场地车辆、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选择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超负荷运行等。

2、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设备选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场所设备维护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

4、固废

施工建渣:分类收集,能回收建筑垃圾收集回收后外售至资源回收中心,不能回收的废砖、混凝土等建渣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

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为尾矿库扩容工程,在现有尾矿库基础上加高扩容,采用上游法筑坝方式,随着堆积坝不断增高,尾矿库干滩面积逐渐减小,相应的扬尘产生量也逐渐减少。

2、废水

尾矿库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尾矿库澄清水和坝下渗漏水,全部泵至选矿二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排

3、噪声

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降噪措施。

4、固废

尾矿库属于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尾矿堆存于尾矿库中,只要做好妥善的堆存处置措施,防止乱堆和流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通过对尾矿库堆积坝外坡面进行护坡复垦、覆土绿化等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闭库期委托专业单位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复垦、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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