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24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5-24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3310879

地址: 核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朝天嘉陵江八庙沟水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广元市朝天区境内

广元市永合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3个子工程组成,①明月峡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②广元朝天八庙沟水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③通信工程。项目总投资3059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施工期约6个月。

1、生态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相关环保规定以及,明确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自然保护区内的主要保护对象进行培训,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水域。

②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缩短线路长度,特别是缩短穿越四川嘉陵江源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朝天省级地质公园、安乐河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的长度,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线路架空段尽量利用既有电力通道走线,以缩小电力通道,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自然保护区内施工时,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塔基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尽量利用既有道路,缩短修整人抬便道长度,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尽量降低对植被的破坏。

④新建铁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开挖量。

⑤在输电线路跨越林木密集区时,采用高跨设计,且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小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林木砍伐量。

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自然保护区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要注意保护珍稀、特有生物。

⑦在自然保护区内水体两岸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固定线路行驶。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水域范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弃土等排入水体,禁止下河清洗车辆和容器、垂钓、捕捞等活动。

⑧自然保护区内的塔基施工时应加强水土保持,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基础开挖面,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截排水沟,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对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避免造成雨水冲刷。

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全面清理固体废物,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塔基临时占地、牵张场、跨越场、施工人抬便道等施工影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并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后期抚育管理。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输电线路施工过程采用分段施工,分段后每个施工区域施工工程量小、时间短,且工程仅在昼间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针对距线路较近的居民敏感目标处,应适当抬高导线,降低声环境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参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 2682-2020)、《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发〔2019〕9号)等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

4、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有组织收集后,上层清夜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沉淀物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村民住宅既有卫生设施分散处理,依托当地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利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包材经沿线垃圾桶收集处理。

②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下摊平后进行生态恢复。

2

剑阁县中医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剑阁县中医医院

西弗测试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门诊楼共6楼,高约30m,本次拟在门诊楼5楼内介入手术室内安装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该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其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年诊疗病例约200例,按照每台手术人均透视9min,拍片0.6min计算,手术室年曝光时间累计约32h(拍片2h,透视30h),曝光方向由下而上。主要用于介入治疗、血管造影等。

手术室净空面积为44.208m2,净空尺寸长8m×宽5.526m×高4.0m,四周墙体为370mm厚实心砖墙;机房地面为180mm厚混凝土;顶部为180mm厚混凝土,混凝土密度为2.35g/cm3;楼上(6楼)为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楼下(4楼)为妇产科待产科;机房观察窗(1扇)为4mm铅当量的铅玻璃,防护铅门(4扇)均为4mm铅当量。本次仅涉及设备安装和辐射防护设施安装,不涉及新建墙体。

1.辐射环境

通过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的年剂量低于本次评价中所确定的职业人员5mSv的年剂量约束值,所致公众的年剂量低于本次评价中所确定的公众0.1mSv的年剂量约束值。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设备运行期间将产生少量的臭氧及氮氧化物,本项目DSA机房内拟设置通排风系统,本项目产生的臭氧通过通排风系统排入环境大气后,经自然分解扩散,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均依托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介入手术产生的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统一收集暂存于污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暂存于院区内生活垃圾暂存间,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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