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5-2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黄洋镇严家河石灰岩矿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黄洋镇

旺苍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黄洋镇,占地面积520000㎡,总投资4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5万元。旺苍县黄洋镇严家河石灰岩矿项目分为东西两矿,建设内容为:石灰岩开采、矿山道路及附属设施等。矿区设置首采区位于矿区西侧山头,采用露天台阶式自上而下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其中出矿道路新建约为7500米,道路宽设计约为10米。矿区设计生产规模180万吨/年。资源储存量2421.56万吨,其中东矿为1140.17万吨,开采深度+970m+1160m: 西矿为1281.39万吨,开采深度+1090m+1280m。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染、运出渣土车辆车轮冲洗水和道路、管网开挖产生的积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石油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道路洒水等,不外排。建议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防止油污泄露,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直接外排。

施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产生,项目不设置住宿及食堂,施工高峰期间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共10人,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算,用水量为0.8m3/d,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90%计,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2m3/d。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浓度值分别约350mg/L和35mg/L。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办公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废气

扬尘: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扬尘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堆放、车辆运输、物料装卸等过程。其产生的扬尘按起尘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土石方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尘扬尘,这类扬尘起尘量与风速、尘粒含水率、堆放方式及堆场有无防护措施等有关;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这类扬尘起尘量与物料和地面的相对高度、风速、土壤颗粒度、土壤含水率、挖掘机抓斗与地面相对高度、车速及路面清洁程度等因素有关。

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工地上风向50m范围内TSP浓度约0.3mg/m3,施工工地内TSP浓度约为0.6~0.8mg/m3,下风向50m距离TSP 浓度约为0.45~0.5mg/m3100m距离TSP浓度约为0.35~0.38mg/m3150m距离TSP浓度约为0.31~0.34mg/m3

根据类比工程监测,施工工地在采取围挡作业、定期洒水、定期清扫等防尘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对200m范围内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扬尘影响较大的区域一般在施工现场100m以内。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评建议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扬尘的产生。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由于施工期使用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对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THC等。由于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根据类比工程监测,在距离现场50m处,一氧化碳、二氧化氮1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0.062m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产生的机械废气。由于废气量小、具有流动性、属间断性排放,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尾气影响随之消失。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将会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施工期结束,这些影响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运输车辆及设备安装等。常用的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夯土机、振动碾等,均系强噪声源,根据类比分析,这些机械运行时噪声值在75~100dB(A)。根据对施工机械噪声源在不同距离的统计,施工机械噪声一般影响范围为100m以内区域。经现场踏勘可知,本矿山四周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由于进场外运输道路经过零星农户住处,且车速较慢,产生的噪声声级较小,运输噪声对居民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逆的短期行为。

综上所述,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弃土石方:工程施工开挖土石方量较小,全部用作本项目的回填、绿化,项目土石方平衡,无废弃土石方。

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最高施工人数为10人,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kg/d,施工期12个月,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8t。

沉淀池沉渣:本项目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主要含SS,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产生的沉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将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本矿劳动定员31人,年工作时间300天,人均用水根据《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 号)有关用水定额,并类比同类型项目,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项目开采区生活用水量为1.55m3/d(465m3/a)。项目生活污水按产污系数90%计,年产生量约为418.5m3/a。项目开采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全部用于附近山坡地、林地施肥,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本项目开采区南侧出入口已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轮胎及底部冲洗,车辆冲洗用水量约为4m3/d,蒸发损耗量约为0.8m3/d,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降尘用水:本项目设置2台雾炮机,定期对采场及运输道路进行水雾喷洒,以达到降尘目的,单台雾炮机用水量1.6m3/d,2台雾炮机的日均用水量3.2m3/d。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是采场内降雨初期形成的雨水,经雨水冲洗地面后含有少量污染物。雨水回用可行性分析:在矿山边坡上的加筑结构用于收集雨水,雨水中主要的污染物SS,经过沉降处理后可以用于边坡绿化灌溉以及洒水降尘。

2、废气

采矿作业产生的扬尘治理措施:项目采石湿法喷淋,在设备上布设水管,起到锯片降温、降尘的作用,并在开挖时采用炮雾机喷洒降尘,共设置2台炮雾机。

风蚀扬尘治理措施: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本项目对堆场采取防尘网进行遮盖,对表土临时堆场做三防处理,同时采用雾炮机降尘,定期对堆场表层洒水,使物料表层含水率达10%,以保证堆场表层湿润,撒播草籽进行绿化。

装卸粉尘治理措施:装卸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物料和地面的相对高度、风速及物料含水率等有关,因此,禁止在大风天进行装卸作业,装卸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以及减小卸料落差等控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措施,装卸作业过程中采用雾炮机喷淋除尘,抑尘率可达90%。

运输扬尘治理措施:为控制矿区道路扬尘,本项目要求矿区定期进行清扫,并在矿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要求两侧和底部喷淋冲洗),要求车辆必须经过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后才能出矿区。同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做好遮掩工作,并控制车速,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减少运输扬尘产生量。

尾气:本项目运营期项目区内装载机、挖掘机等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并排放燃油废气,其呈间歇、流动、不定量、无组织排放,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2、CO、CnHm、烟尘等,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设备较少,矿区空旷,经自然通风后影响小。

3、噪声

治理措施:设备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尽量合理布置,有效利用距离衰减,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在安装时将设备底座固定在地面上,接地性固定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从声源处避免噪声和振动的远距离传播;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保证其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废

剥离表土:露天采矿区表土剥离和绿化恢复采用自上而下阶梯状分期进行,西矿区采矿工程分为13个阶梯进行开采,东矿区采矿工程分为12阶梯,最后一级台阶高度均为15m。采矿工程先行实施表土剥离,待到上一阶梯采矿完毕,立即实施表土回覆,根据表土平衡,项目不产生外运表土,所有表土均用于后期回覆。

废石:矿山表层含少量废石块,产生量约为10t/a,若不及时清理散乱堆放将影响景观环境。废石块在矿区临时堆放及时回填平整场地,或装车外运用于铺路等,不外排。

沉淀池泥砂:本项目设置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矿区初期雨水,三级沉淀池收集生产废水,洗车平台配套沉淀池收集车辆冲洗废水,池内泥砂产生量约为10t/a。沉淀池内泥砂若不及时清掏处理,将使沉淀池淤积,使沉淀池有效容积减小,使沉淀效果减弱,且沉淀池收集的水量减小,可能造成废水漫流,并影响地表水环境,造成水质中SS等污染物浓度增加。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底泥定期清掏,作为矿区绿化覆土和采矿区填料。

生活垃圾:本矿山劳动定员31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0.5kg计,本矿山年工作日按300天计,则矿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5kg/d(4.65t/a)。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生活垃圾经生活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本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委托周边场镇机械修理厂进行修理,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机修单位带走,矿区不设置机修间、危废暂存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合理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其处置措施经济可行。

2

年组装1000辆挂车生产线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乡旺苍县经济开发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

四川华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乡旺苍县经济开发区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占地面积30636.2㎡,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新建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成品堆场、门卫室及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仓储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其中1#生产车间(维修车间)2928㎡、2#生产车间(切割、焊接、喷砂、打磨车间)8191.18㎡、3#生产车间8191.18㎡:布设水性漆喷涂车间、烘干车间、总装车间,配套停车位103辆,形成年组装1000辆挂车生产的能力。本项目员工定员100人,厂区食宿。每天8h制,年工作时间300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组装1000辆挂车。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澄清水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周边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废气

本项目使用场地为空地,涉及厂房及堆场土方开挖、地基修建,项目通过在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期打桩、地基开挖阶段,进行洒水除尘作业;

施工期打桩、地基开挖阶段,产生的土石方日产日清,未清运的土方采取铺设防尘网;

施工结构建设阶段采取了建筑立面设置防尘网,降低扬尘的产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广元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管控要求(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相关要求进行治理,减少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前面的扬尘处理措施执行,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确保施工场界扬尘实现达标排放,则施工期间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为实现施工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技术和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

(2)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远离敏感区,车辆出入厂区时应低速、禁鸣。

(3)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布置降噪设备,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包装废弃物、废土石方、建筑垃圾等。

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处理,严禁就地填埋、随意丢弃;废包装材料待生产线及设备安装完成后,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施工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

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

1、废水

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特点,其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排放标准)后,定期用吸粪车(自购)运至旺苍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至东河,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收集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 -N。

2、废气

切割废气治理措施:布袋除尘+15m烟囱高空排放。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切割烟尘的产污系数为1.1kg/t-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物料车加工板材切割量约11000t/a,则切割烟尘产生量为12.1t/a。本项目等离子切割机为全封闭作业,等离子切割机经除尘器装置对切割烟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布袋处理器除尘效率按95%计算。

型材采用锯床切割,操作过程主要产污为金属熔化烟尘产生,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锯床切割烟尘的产污系数为5.30kg/t-原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型材切割量约7000t/a,则切割烟尘产生量为37.1t/a。本项目锯床切割机为全封闭作业,锯床切割机经除尘器装置对切割烟尘进行处理后,处理后的尾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除尘效率按95%计算。因切割点并不固定,本次选用的干式处理器主要为移动式处理设施。

焊接废气治理措施: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气体保护焊的产污系数为20.5kg/t-原料,本项目采用药芯焊丝,项目使用焊丝量为20t/a,则项目焊接颗粒物的产生量为0.41t/a,焊接烟尘经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烟尘收集效率按90%计算,去除效率按90%计算,则焊接烟尘的排放量为0.0779t/a。

打磨废气治理措施:布袋除尘+15m烟囱高空排放。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43数手册》,本项目采用喷砂和局部人工除锈,打磨颗粒物的产生系数为 2.19kg/t-原料,项目产品总重量约为8000t/a,则项目打磨颗粒物的产生量为17.52t/a;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分别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引风机风量为50000m3/h,废气的收集效率按95%计,处理效率95%,喷砂工序年工作2400h。手工打磨于打磨机上连接负压吸气装置,将打磨粉尘一并收集。

喷漆、喷漆烘干、漆雾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喷漆、烤漆工序均在烤漆房内进行(工作时间按1200h计),会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烘烤过程中,水性油漆中的溶剂、助剂全部挥发。喷漆房、烤漆房共用一套处理废气处理设备,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由纤维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量约为50000m3/h。

食堂油烟废气治理措施:目前企业设置灶台2个以及油烟净化器一套,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约为4000m3/h,每天烹饪时间按4小时计,油烟机的净化效率约为75%。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各设备噪声源强为70-95dB(A)。

降噪措施及效果:设备合理布置在厂房内,选择低噪声设备,固定基础、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设备降噪效果可达15dB(A)以上。

4、固废

打磨废物:根据“废气”分析,打磨废物的最终产生量为17.52t/a,该部分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边角料:下料、机加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根据原辅材料,类比同类项目,下料及机加工艺边角料约为使用板材、型材等原料的2%,则本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360t/a。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置。

焊烟收尘废物:根据“废气”分析,焊烟收尘废物的最终产生量为0.1617t/a,该部分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漆渣:类比同类项目,项目油漆附着率70%,未附着10%直接掉落地面或设备,本项目产生量约4.83t/a。

生活垃圾治理措施:项目员工10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 计算,项目年工作300日,则生活垃圾量为50kg/d,1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能够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①废机油HW08(900-249-08),本项目车辆、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会产生废机油。类比同类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7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废含油手套、拖把、抹布HW49(900-041-49),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量约为0.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③废活性炭HW49(900-041-49),本项目烘干废气拟采取纤维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的方式。本项目处理有机废气的量为1.63t/a,每千克活性炭可吸附0.25kg的有机气体,则废活性炭使用量为6.57t/a。为了保证项目活性炭的吸附效率,每四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废切削液桶HW09(900-041-49),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废切削液,预计产生量为0.4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⑤含油金属屑,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预计产生量为1.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