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冒黑烟,遭起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6-05 分享:

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的现象,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一工程机械冒黑烟案件进行了处罚。

基本案情:2023年4月, 执法人员对苍溪县城区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苍溪县一品天下会客中心在建工地一台挖掘机(编号:2-PH400309)在开挖作业时存在冒黑烟现象,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挖掘机排气烟度均值为5.09(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Ⅰ类标准的限值。

处罚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违法行为实施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