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四项机制”助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6-07 分享:

一是强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苍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分管县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指导协调、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县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组建统筹调度、业务指导、督促检查3支工作专班,构建“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乡镇建设、村社管理”四级合力推进责任体系。

二是强落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摸清家底建台账,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包挂联系,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相关乡镇,明确包挂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是强考核。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占比达20%。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半年排位、年终考核”的考评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县绩效办牵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通过奖优罚劣,倒逼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强投入。积极包装和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整合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各项资金,切实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夯实资金保障,示范带动,梯次推进,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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