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7-10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

地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旺苍县白水河嘉川镇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

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起于尚武中学出河道,下至白水河与东河汇口嘉川集镇陡岸处河道,治理河道总长累计9.06km,其中新建堤防3103.22m,河道清淤疏浚嘉川镇段清淤疏浚7.4km。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4段堤防工程修建以及嘉川段河道清淤疏浚。临时工程为3处用于固废治理的临时堆料场以及一处施工场地。总投资5187.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清淤段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施肥,不外排,新建堤防段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屋排入污水管网,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围堰初期基坑排水:在围堰内低洼处设置沉淀池,将围堰基坑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车轮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经多级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区段下游。

设备冲洗水:机械设备产生的冲洗废水拟在各个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场旁边设置10m3沉淀池进行处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之后回用于施工车辆车轮冲洗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淤料脱水废水:开挖的清淤料运输至就近的临时堆料场脱水暂存,清淤料经脱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由临时堆料场的沉淀池处理,用于厂内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

2、废气

扬尘施工方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好扬尘防护工作,环评要求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在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并对作业处覆以防尘布;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加强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生活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卫生,施工道路及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无积水。施工区干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从事土方等固废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负责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主管部门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⑤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⑥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地坪硬化,对其他场地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集中堆放并按照规范覆盖或者固化;⑦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⑧拆除工程拆除作业、挖掘机开挖作业时,应当使用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⑨临时堆土场四周加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在临时堆场表面覆盖防尘网。⑩施工车辆材料运输、疏浚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减少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每天不低于四次洒水降尘,降低粉尘对沿线居民敏感点的影响。

燃油废气、汽车尾气1)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2)采用清洁能源如电、天然气、0#柴油等,禁止使用燃煤;(3)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修维护,提高燃料的利用率;(4)对于燃烧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高于燃烧汽油的车辆,要求尾气不达标的车辆和设备安装尾气净化器,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3、噪声

1)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区域中部,远离周边居民敏感点;

3)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夜间禁止运输;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错峰作业,避免同时作业;

5)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6)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

7)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同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和车辆的非正常噪声。

8)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免因施工物流运输对周边城镇的环境带来影响。

9)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嘉川中学、医院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嘉川中学禁止鸣笛;禁止在学生考试期间施工。

4、固废

废土石方:本项目弃渣主要来源于土石方挖料,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施工产生的弃渣全部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处置。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在设计阶段未提出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本环评要求业主将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河堤沿线各个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运营期

本项目为河道疏挖以及堤防建设工程,属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环评建议在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1)加强环保宣教工作,并在项目段河段设置警示牌;

2)加强项目沿线植被建设和养护,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同时保持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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