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骑马乡文化石精细化加工项目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7-24 分享: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骑马乡文化石精细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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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骑马乡文化石精细化加工项目

青川县骑马乡中元村曹家沟

青川恒建达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占地面积5040.93m2,建设精细化石材加工基地一个,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活区、仓库、道路等设施;并配套建设环保、安全等设施,设计年产20万平方米建筑板材。项目建设不涉及弃渣场。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已取得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212-510822-04-01-452573]FGQB-0324号)

1、大气:锯解、磨抛、裁切等生产过程设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并采取喷淋装置进行湿法作业;原料露天堆放于厂区北侧碎石硬化的空地内,日常拟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产生量;厂区配置1台移动式喷淋装置,喷洒整个原料堆场及厂区道路;成品堆放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

2、水环境:车间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容积约200m3)絮凝沉淀+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全部在洗车槽内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1m3)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容积为5m3)处理后用于当地农肥,不外排。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对设备安装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等,合理布置及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管理,禁止鸣笛、降速行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4、固体废物:切割废料及边角料经收集后作为区域道路敷设用石;三级沉淀池中的淤泥经压滤机处理后作为区域低洼地回填用土;废絮凝剂包装袋和废弃包装材料(打包带)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内设置适量的垃圾桶,袋装分类收集后由乡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含油棉布及手套通过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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