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912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5京昆高速汉中至广元段扩容工程LJ11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1#搅拌站)建设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 |
中铁五局集团成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绿度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拟于龙潭乡建设临时搅拌站,占地面积14552m2,服务时间3年,计划年产混凝土22.3万m3,总生产量为66.9万m3。 工程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6%。 |
施工期: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②施工期间确保湿法作业,设置遮盖、除尘措施,确保扬尘得到有效处理;③协调施工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营运期: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农肥;②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堆场等设置喷淋除尘装置;③根据订单选择合适生产时间,搅拌机主楼做好密闭措施;④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均需有效收集处理,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