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剑阁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12 分享: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锦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剑阁县对《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大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家华、县政府副县长谢家远陪同检查,剑阁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龙王潭事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剑阁县龙王潭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听取了剑阁生态环境局、县龙王潭事务管理中心关于水源地日常管理、执法监管及责任落实等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

检查组强调,要严格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各部门要依法履职,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条例》深入查找问题,杜绝“排、养、弃、建”等严重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发生;要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拓展社会影响力,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要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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