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7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07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3310879

地址: 核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华电广元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220千伏汇集送出工程

广元市利州区

四川广元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意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一期建设规模为:①黄蛟山升压站~三龙线T接点220kV线路工程;②三堆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①宝珠寺220kV汇集开关站新建工程;②三龙线T接点~宝珠寺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③宝袁一、二回线路π接至宝珠寺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④宝珠寺水电站220kV升压站间隔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7477万元,环保投资90.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0%,施工期约6个月。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线路施工时,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弃渣点堆放,并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防护;②塔基开挖时,应避开雨季,及时采取碾压散土等工程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同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③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及时对塔基基面进行人工植被恢复。

运行期:220kV架空线路运行期间与树木之间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②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可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③施工期生产废水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2)运行期: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水污染物产排。

(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跨越位置,禁止在地表水体内设立杆塔,且设立的塔基需尽量远离湖岸,减少塔基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②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料场、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基础采用人工掏挖基础,并严格控制塔基施工范围,根据需要设立施工围栏,减少机械施工作业。严禁施工土石方、机械废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地表水体,影响河流水质。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统一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统一处理,同时应做到日产日清,禁止生活垃圾在水源保护区内过夜;

④施工过程根据局部地形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方案,尽量减少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塔基数量,禁止机械车辆在保护区内任意穿行,缩小地表植被扰动面积和范围。

⑤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施工完成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对开挖面、弃土石(渣)临时存放地的裸露表面用密目网覆盖,做好开挖面及弃土石(渣)临时存放地的植被恢复。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运营期巡检人员进行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⑦工程施工阶段,也恳请当地生态环境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指导,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各项施工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⑧施工期间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渣以及任何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施工行为均应制定专项防治方案,防止饮用水安全受影响。禁止任何废水、废渣、废油等排入库区水体和残留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或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③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运行期:①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②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③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④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本项目汇集开关站余方可用于汇集开关站边坡、进站道路及附近塔基处植被恢复覆土使用,挖填方量可实现平衡,无需设置弃土场。本项目线路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塔基开挖,输电线路对于位于坡地的塔基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或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对于位于平坦地形的塔基,回填后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③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④施工期拆除的导线、地线及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运行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汇集开关站

①将汇集开关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

②汇集开关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

③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将各类开关、连线母线组合密封起来,可以大大减少占地,并且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有很好的屏蔽作用;

④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2)输电线路

①22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小于6.5m。

②线路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③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④同塔双回段线路的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

2

中广核广元剑阁西庙风电场送出工程

广元市剑阁县、绵阳市江油市、梓潼县境内。

中广核(剑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剑阁升压站~江油(诗城)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53km,导线截面2x400平方毫米。导线型号为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线路选用导线为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地线型号采取OPGW-120,本工程输送电流单根为16kA。②本期工程在诗城50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至中广核剑阁西庙220kV升压站。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1)输电线路

①限定施工作业范围。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③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茂盛区域。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⑥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并结合使用高低腿铁塔。⑦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⑧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⑨跨越林木密集区时,采用高跨设计。⑩采用无人机放线技术。

生态保护区内: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规定,明确各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名木古树等警示牌。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时,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塔基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修整人抬便道长度。④优化牵张场设置方案,尽量减少位于风景名胜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牵张场数量。⑤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塔基施工时应加强水土保持,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基础开挖面。

运行期:

①加强植被抚育和管护。②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植被。③加强用火管理。④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

生态敏感区内: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规定,明确各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②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的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废污水

①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房屋,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设施收集。②施工期间禁止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排入水体,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库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本项目建设不会影响附近水域的水体功能。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施工车辆、施工器械等,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2)跨越河流等水域

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禁止在河边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牵张场等设施,本项目建设对水域现有功能无影响。

运行期:

(1)水环境措施

诗城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诗城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诗城500kV 变电站220kV 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主要工序为构筑基础、设备安装等,施工期短,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输电线路

线路采用人工开挖。

运行期: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②线路电缆段采用埋地电缆敷设。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四周设置连续封闭围挡。②施工车辆进出冲洗。③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④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次数。⑤施工材料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⑦在各生态敏感区内施工时,应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中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保护环境。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②拆除固体废物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运行期:

①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固废。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

诗城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仅在现有变电站220kV出线侧进行扩建,基本不改变现有变电站的电磁影响。

(2)输电线路

①本项目220kV 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小于6.5m。单回段输电线路通过居民区时导线高度不小于9.5m;

②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③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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