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12-15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佳明年产1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佳明年产1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项目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浙商产业园

青川佳明石英砂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3600万元,拟租赁青川县雪峰保鲜制冷柜厂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砂石加工生产线,购置装载机、直线筛、烘干机、输送机等设备,实现年产石英砂10万吨/年。项目取得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510822-04-01-736748]FGQB-0140号。

1、大气:筛分粉尘、料仓粉尘采用集气罩和集气管道进行收集后用TA001布袋除尘器和TA002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烘干粉尘、燃烧机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进行收集后采用TA003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与燃烧机废气一起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原料仓库、投料厂房封闭。

2、水环境:废气处理废水经二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竹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管网未连通前需预处理后用作农灌)。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5m2),并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餐厨废油、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废油)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初筛杂质、除尘器除尘灰、底泥:外售建材企业;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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