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1-2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拟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一楼B1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广核剑阁西庙100MW风电场升压站

剑阁县

中广核(剑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西弗测试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拟建1座剑阁西庙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2×130MVA,220kV出线1回,35kV出线9回,无功补偿:61Mvar+61Mvar。

项目总投资6329.43万元,环保投资54.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6%,施工期约8个月。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②露天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以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③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文明施工。

④运输车辆经常清洗,对运输过程中散落的泥土及时清除,施工场地路面及时清扫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二)废水

①升压站施工人员依托风电场主体工程临时设置的生产生活区,不新增施工营地临时场地,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使用可移一体化旱厕和淋浴间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综合回用于施工营地冲厕及绿化浇灌等,不直接外排。

②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①升压站基础施工阶段先修筑实体围墙;

②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

③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

④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四)固体废物

①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

②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与风电场主体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新建升压站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

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

③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

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①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②22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

③升压站内平行跨导线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二)噪声

①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

②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变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同时可利用生活楼等建筑物的阻隔减小噪声的影响。

(三)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站内设置的12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灌,不外排。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四)固废

①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集中收集站统一处理;

②升压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③升压站更换的废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①升压站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②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工厂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高坑口至周家坝公路建设工程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

广元市利发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三级,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标准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m,新建桥梁11座,隧道1座。起点位于荣山镇高坑村高坑口,接现状白大路,横跨渔洞河,在李家坝修筑李家坝隧道,沿渔洞河水库左岸走廊布线,在皂角滩处跨渔洞河回到老路,并绕避太山村周家坝后重接白大路。

一、施工期

1、废气:选用环保机动车型、禁止超负荷运行;降温铺筑、自然扩散,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和夜间施工;洒水降尘,加盖防尘网;材料密封运输、覆盖;车轮冲洗、敏感位置设置围挡。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沉淀泥渣同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弃土场;生活污水利用新建化粪池将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简单处理后用作农肥;隧道施工废水采用“清污分流”措施,通过截流+导流形式将隧道施工废水与清洁的隧道涌渗水进行分流。

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打围施工、高噪声源设置围护型构筑物、施工场地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休息时间施工。

4、固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废弃土石方中地表耕植土、腐殖土等堆放在弃土场的临时堆场,不能利用的运输至弃土场;沉淀池污泥需定期清运至弃土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设置宣传牌和标语;加强施工期巡护工作;严控施工占地范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应当遵循“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原则;落实施工后期绿化区域的土地整治措施;规范建设弃土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不得在河道内挖沙取石、生产废水严禁排入渔洞河(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严禁在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对可能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的施工现场进行遮挡避免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加强施工废水日常管理、监督和维护;涉水施工一旦出现施工废水事故,应立即停止运行,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游、下游水质进行监测分析,进行事故评价。

二、运营期

1、废水:路段路(桥)面上均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对桥面(路面)径流统一收集隔油沉淀池(设置有阀门)处理,路面径流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外排至周边林地。

2、噪声:设置限速标示、警示牌、定期进行路面维护、限速行驶、种植绿化植物带。

3、固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每日清扫并纳入垃圾处理系统。

4、生态环境:在道路关键路口、桥梁以及动物可能跨越道路的通道处设立减速、禁止鸣笛等标牌;严禁滥砍滥伐,加强日常道路管理;桥梁设置桥梁事故应急池收集系统,且配备有阀门,事故废水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桥梁护栏、护墩建设进行加高加固设计,在桥梁上加装防落网,避免过往车辆经过桥梁时车上的货物翻落到桥下后污染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内路段禁止通行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危险废物的车辆,路段路(桥)面上均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设置有阀门,也可有效防止后期存在事故使污染物直接流入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

5、环境风险:车辆限速行驶,设置醒目的限速、限重等交通提示标志,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行;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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