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2-19 分享: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4号)下达广元市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2000万元。按照《广元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各县区试点任务和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占比,拟将本批次资金分配为:苍溪县454.83万元,旺苍县158.66万元,剑阁县163.04万元,利州区769.23万元,昭化区289.81万元,经开区164.43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2月18日至2月22日。

联系方式:0839-3310872。




2024年2月19日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