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自觉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带头改、带头抓落实,全面开展“新形象工程”项目排查,发现一项坚决整治一项。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将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深刻领悟整治“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的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工作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民主决策、项目规划、环评审批、验收评估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项目评估论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旺苍生态环境局 谭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