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非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督执法模式,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8家企业除信访举报、违法线索核实外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的17家企业,采取远程监控执法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今年以来,正面清单企业未开展现场检查,远程监控执法监管25次。
二是优化执法监督帮扶。采取“四个一”(组建一个专家团队,联系一个园区、一个生产企业、一个重点项目)方式,建立“送法入企”、收集和发现问题、研究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闭环机制。明确大石工业园区、高力水泥、中煤广元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等3家(个)为2024年重点帮扶对象,精准把脉、靶向发力。今年以来,指导帮扶企业70余家(次)。
三是优化环境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等措施。对存在手续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7类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时救济受损生态环境,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的企业依法减免处罚金额。今年以来,对四川省星联飞凤三线文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依法减免处罚金额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