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一季度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2360005
通讯地址:青川生态环境局4003室
邮 编:628110
2023年上半年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青川县建峰镇青峰村石灰岩矿采选工程(重新报批) |
广青环审〔2024〕1号 |
2024.1.12 |
2 |
建峰镇青峰社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广青环审〔2024〕2号 |
2024.1.12 |
3 |
青川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 |
广青环审〔2024〕3号 |
2024.2.20 |
4 |
青川红源年产10万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提升项目 |
广青环审〔2024〕4号 |
2024.4.7 |
附件1:广青环审〔2024〕1号青川县建峰镇青峰村石灰岩矿采选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广青环审〔2024〕2号 建峰镇青峰社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广青环审〔2024〕3号 青川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4:广青环审〔2024〕4号 青川红源年产10万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