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5-2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川县茅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青川县楼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川县茅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青川县凉水镇茅坝河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四川蓉创鼎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400.0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8km,新建10段防洪堤,长度1734.52m、加固2段堤防,长度203.28m。本项目混凝土全部采用购买的方式获得,不涉及砂石加工系统、不设专门的机械修配场,施工机械分段设置于各施工场地内。

1、大气: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

2、水环境:项目采取基坑内设置排水沟,并在下游设置沉淀池收集基坑水,沉淀后的基坑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排放至下游河道;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拟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2m3)+三级沉淀池(10m3)进行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周边住户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声环境:施工场地厂界四周安装降噪挡板,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乡镇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河堤沿线各个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青川县楼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青川县七佛乡楼子河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四川蓉创鼎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400.0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14km,新建防洪堤2203.39m、新建排涝涵管11处。本项目混凝土全部采用购买的方式获得,不涉及砂石加工系统、不设专门的机械修配场,施工机械分段设置于各施工场地内。

1、大气: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

2、水环境:项目采取基坑内设置排水沟,并在下游设置沉淀池收集基坑水,沉淀后的基坑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排放至下游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外);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拟通过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10m3)进行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周边住户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声环境:施工场地厂界四周安装降噪挡板,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4、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乡镇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河堤沿线各个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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