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5-2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6600269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22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剑阁县杨家坝水库工程除险加固项目

剑阁县盐店镇莲花村一组

剑阁县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

四川省六零四地质工程勘查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位于剑阁县盐店镇莲花村一组,工程建设内容为整治大坝坝顶、上游坝面、下游坝面;大坝左岸上游倒悬体处理;左、右岸帷幕灌浆,右岸固结灌浆;溢洪道、大坝放空底孔、取水建筑物整治;增设生态流量管、安全监测设施;管理房、防汛抢险道路、附属设施整治;机电及金属结构处理,增设消防设备等。


施工期:

1、生态环境:防雨布覆盖、表土剥离及回覆、路边沟、沉沙池、撒播植草、防雨布覆盖、袋装土拦挡、土地整治等。

2、声环境:合理制定了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高噪声机械位置,将建筑施工、车辆运输等工作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在施工机械上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固定设备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车辆的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严格限速、限载管理,禁止鸣笛。

3、空气环境: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做到“六必须”、“六不准”作业。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围栏设置喷雾装置,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施工中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限制进场车辆的行驶速度,降低物料运输过程中的落差,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施工中合理布局规划,及时绿化减少地皮的裸露程度,减轻扬尘的环境影响;施工场地下风向应设置 TSP 自动监测设施。

4、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回用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一级保护区内管理房不设置宿舍和厕所,生活污水不得用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农田施肥。

5、固体废物:土石方主要用于自身回填和防汛抢险公路回填利用,无永久弃方,无弃渣场;表土采用表土场 1 座暂存,占地面积 140m2,后期用于复垦。废钢材、废弃设备等全部外售,其余作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营运期:

1、生态环境:①陆生生态:施工结束后与水库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全面拆除和封闭,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并适当的引入当地绿化树种予以及时恢复。施工区域在施工准备前,对区域表土进行了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于不影响施工活动的区域内,并做好了临时覆盖工作。施工结束后,将表土作为施工迹地恢复回填使用,回填结束后,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②水生生态:为减轻减水河段对水生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规划水库需下泄一定的生态流量,维持鱼类等水生生物基本生存条件。

2、声环境:选用购买低噪声、静音效果好的设备;设备基座下安装减振块或弹簧减振垫并安装牢固;设备均设置在室内,采用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空气环境:柴油发电机自带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4、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耕地的农肥使用,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本项目管理房设置个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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