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5-23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邮编:628017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下西明德路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经开区石龙及盘龙城市排洪渠整治工程(一期)

广元市经开区石龙及盘龙镇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经开区石龙及盘龙镇,其中石龙地处嘉陵江、白龙江、清水河三江交汇处,隶属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中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郊,介于东经105°27′106°04′,北纬32°19′32°37′之间。本次工程建设的排洪渠水体,属于原宝成铁路已建的排洪渠,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广元市经开区盘龙排洪渠治理,新建排洪渠1.58km工程总投资1166.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3%

陆生生态: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最小作业区域,加强施工过程植物、动物保护,采取分段施工,加强粉尘治理,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起尘量,同时及时对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裸露时间并及时回填,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

水生生态:1)施工导流、围堰建设及拆除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以尽量减少导流沟开挖以及围堰开挖对地表水体的扰动;2)排洪渠道施工采取围堰施工,控制施工范围,围堰初期基坑排水在围堰内低洼处设置沉淀池,将围堰基坑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和沉淀,沉淀后的基坑污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车轮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经多级沉淀后自然溢流至排洪渠下游;3)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每次施工完毕及时在枯水期拆除围堰,并对导流沟利用导流沟开挖料进行回填;4)建设单位施工人员在施工期内不得随意捕杀周边水域鱼类,不得随意排放污水至周边水体中,尽可能减少对鱼类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住户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机械设备产生的冲洗废水拟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2m3+三级沉淀池(10m3)进行处理,冲洗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针对围堰基坑排水项目采取基坑内设置排水沟,并在下游设置沉淀池收集基坑水,沉淀后的基坑水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排放至下游排洪渠

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堆场使用防尘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

声环境施工场地厂界四周安装降噪挡板,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等。

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土地复垦,没有弃渣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理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河堤沿线各个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管理

环境监测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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