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广元市市本级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6-05 分享:
2024年6月广元市市本级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明细
区(县) 编号 举报企业 举报问题 举报内容 查实问题 处理结果
市本级 202405161119 其他 投诉人反映:5月16日上午王家营往宝轮方向的三岔路口(交警岗亭附近),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路上对过往的车辆选择性的进行尾气检查,不查渣土地车,却检查小轻卡,本人认为执法不合规,车辆每年都在进行年检。诉求:要求相关部门核实。 不属实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遥感监测、便携式检测设备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川污防攻坚办〔2024〕40号《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的通知》要求:“监督抽测合格车辆原则上一个月全省不再重复抽测”。5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王家营往宝轮方向的三岔路口(交接岗亭附近)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过往的渣土车已进行检查,且未超过一个月,不存在选择性检查的情况。
青川县 青川县蒿溪回族乡污水改造工程 废水 投诉人反映: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青川县蒿溪回族乡污水改造工程,将污水经堰渠排入河流,影响下游十个乡镇饮用水安全问题,这是典型的失职渎职。 部分属实 经核实,信访件中涉及的青川县蒿溪回族乡污水改造工程实际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用于蒿溪回族乡地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道4400米,修建污水处理池6座(其中:50m3污水处理池1座、75m3污水处理池1座、100m3污水处理池4座)。该项目于2024年3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2150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剩余工程正在建设中。2024年5月9日,青川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联合蒿溪回族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青川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通过对项目周边河道(地坪沟)、沟渠踏勘,未发现有生活污水进入河道痕迹,不会对下游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造成影响。在地坪村茶园灌溉渠旁污水井(污水管道未联通)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出,在灌溉渠内有少许生活污水汇集。经核实,灌溉渠内的少许生活污水汇集是地坪村内部分农户将生活污水接入尚未建成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中所致。综上,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针对上述问题,青川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会同蒿溪回族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已接入生活污水收集管道的农户进行宣传,要求涉及农户继续使用原有的三格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待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道。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对灌溉渠汇集生活污水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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