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6-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日处理废水1000m3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2360005

地址: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日处理废水1000m3技改项目

青川县竹园镇(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碑垭组团)

青川县碑垭固废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川县碑垭固废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建设日处理废水1000m3/d技改项目,项目位于青川县竹园镇青川经开区内,项目拟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扩容,对污水处理工艺优化升级。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经开区规划环评要求。

1、大气:外购石灰卸料后密封暂存;同时在储存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尘灰密封返回料仓。

2、水环境:超滤膜浓水、反冲洗废水、设备定期清洗等废水收集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管理,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

4、固体废物: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硫酸铵经暂存后泵入运输罐车,密封外运至四川中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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