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企业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一封信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7-22 分享:

各相关企业:

当前,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全市生态环境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为防范发生次生环境灾害,保障环境安全,我们诚挚地提醒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本轮强降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在强降雨仍在持续情况下,极易引发山洪、积涝、塌方、滑坡、泥石流等险情。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意识,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汛期实际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治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聚焦企业环境风险隐患,逐项逐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处置。涉水、涉气企业重点关注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废气是否达标排放,尤其加强尾矿库、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池、应急池隐患排查整治;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重点关注是否落实贮存、利用和处置相关要求;放射源使用企业重点关注工作场所是否遭到雨水浸泡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排查工作要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建立隐患清单,研判主要风险,制定整改台账,逐条逐项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关注雨情、水情和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并报告信息。根据汛期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当发生暴雨洪水次生环境事件时,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要求,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要在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及企业周边敏感源的安全。

“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我们每一个人责无旁贷,汛情形势越严峻越需要各企业勠力同心、共同战斗。请各企业闻“汛”而动、以迅应汛,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毫不松懈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和防汛救灾抢险各项工作。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积极投身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之中,共同打赢这场防汛攻坚战,共建共享美丽广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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