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9-12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6203847(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301室)

地址:旺苍县兴旺东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旺苍县天星镇洪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广元市旺苍县天星镇

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综合治理河道长度0.80km,起点位于徐家坝县道公路桥下游侧,终点位于新建洪水河2#排洪隧洞进口河道汇合口;河段左、右岸新建防洪堤总长度共计1.58km;新建穿堤涵管3处;新建跨河交通箱涵1座。总投资1490万元,环保投资81万元。

施工期

一、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①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做到“六必须”、“六不准”作业;②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围栏设置喷雾装置,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③进、出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④施工中避免建筑材料运输过程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限制进场车辆的行驶速度,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⑤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低扬尘;⑥弃渣场(包括表土)及时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控尘。

2)拌合站粉尘

①粉料仓粉尘:本项目设置1个水泥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筒仓均自带1套,除尘效率为99%),粉尘经筒仓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筒仓均为密闭状态,收集效率为100%,除尘效率可达到99%,仓顶除尘器风量为800m3 /h;筒仓粉尘排放量为0.017t/a,排放浓度为3.6mg/m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表1的标准限值(10mg/m3)。

②搅拌粉尘:本项目搅拌机封闭搅拌,设置喷雾降尘措施,粉尘处理效率为75%,搅拌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4t/a。

③砂石料储存粉尘:a.项目设置雾炮机2台,砂石料装卸时进行喷雾装置。b.设置专人对进厂道路路面维护,洒水降尘,发现路面有落石和砂石渣,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c.加强工作人员操作管理,放慢、减缓作业动作,尽量减少砂石料的扰动;同时,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装卸物料的落差,以减少粉尘产生。

④转运砂石粉尘:项目堆场防尘网覆盖,堆场内设置喷雾头40个,降尘效率85%。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18t/a。

3)运输车辆尾及施工机械废气 

①施工中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各施工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③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

④建议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二、水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治理措施:①按照规定要求,建设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用于降尘等;②严禁施工期间弃渣随意抛洒进入河道中,严禁弃渣在河滩漫地上随意堆放;③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严禁施工期间的机械冲洗废水等水污染物排入河道。

2)拌合站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拌合站废水合计6.24m3 /d,设置三级沉淀池,每级容积10m3。搅拌机、罐车清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废水流入一级池沉淀池,经简单沉淀后依次进入二级、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于地面冲洗、车辆冲洗、拌合用水、场地洒水喷雾降尘等,不外排。

3)生活污水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住宿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既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②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

③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对象进行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

④施工工区四周架设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⑤科学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时间,设法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频率,限制施工车辆场内时速在10km以内,运输经过附近居民聚居路段严禁鸣笛;

⑥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提高噪声声级。

⑦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安装在室内进行隔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土石方:①按照设计的要求,规范建设弃渣场,包括挡土墙、排水沟和沉淀池等,确保堆体安全和稳定;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作业过程中的防扬尘、防流失、车辆冲洗等环境保护措施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③施工单位应编制堆存作业规范,包括机械操作、人员配置和降尘洒水措施等。

分离砂石: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堆料场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

污泥:定期采用挖掘机清掏后运至弃渣场填埋。

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措施

①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以免造成土壤及植被的不必要破坏,将建设对现有土壤和植被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②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时,先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集中临时堆放在弃渣场内,进行妥善覆盖和保存,施工后期用于原耕地地表平整覆土。为防止剥离的表层土被雨水冲刷产生流失,表层土堆存的外边坡坡脚可采用土袋临时拦挡,坡面进行临时苫盖;

③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不得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

④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表面临时覆盖等设施,并设置临时拦挡设施,以减少降雨侵蚀力;

⑤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可用沙袋或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⑥施工单位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⑦施工期严格落实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施工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等。杜绝施工废水不经过处理排入河道、工程弃渣违规排放;

⑧主体工程完工后期,及时落实复垦工程的实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并加强现场管理力度,禁止排放生活污水等行为;

②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必须在枯水期作业;

③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在水域岸边种植部分水草,恢复水生植物,利用水生植物建立水生生物栖息地;

六、水土保持措施

堤防工程区:本工程建设期间在堤防右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采用夯实土质排水沟,即在排水沟开挖夯实后,在表面铺盖土工布防止水流冲刷及沟壁崩塌,排水沟断面为 30cm×30cm。

辅助设施区

1)临时措施:本项目总工期为11个月,为防止降水及地面径流对施工生产设施造成影响,在场地内及周边宜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出口接原河道或原公路周边排水沟。考虑设施的临时性,即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排水沟采用夯实土质排水沟,即在排水沟开挖夯实后,在表面铺盖土工布防止水流冲刷及沟壁崩塌,排水沟断面为30cm×30cm。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或回填。

2)工程措施:辅助设施区主要布置在地势相对平缓地段,本工程中辅助设施区占地类型全为耕地。施工结束后,施工辅助设施区按占地类型进行土地整治后复垦。即将临时占用的施工辅助设施区翻土30cm,暂时堆放在弃渣场作为后期迹地复耕的覆土来源,并对其采取用防雨布进行遮盖处理,经计算,所需防雨布约为 1000m2。由于辅助设施区原占用土地类型为耕地,施工结束后,将占用的耕地进行恢复。

弃渣场工程区

1)临时措施:将本工程多余土方堆在规划渣场区,在渣场区设排水沟,排水沟净宽30cm×30cm,考虑弃渣场的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弃渣场周边排水沟采用C20素混凝土进行底部10cm垫层处理,排水沟沟壁也采用10cm厚的 C20 素混凝土进行处理。

2)工程措施:由于弃渣场占地类型耕(旱)地,需要对耕(旱)地进行土地剥离及回覆、土地整治,由于该区域占用耕(旱)地,选择表土剥离厚度为 30cm,剥离后暂时堆放在弃渣场周边作为后期迹地复耕的覆土来源,并对其采取用防雨布进行遮盖处理,表土剥离及回覆面积为1.4hm2,土地整治面积为1.4hm2,

原土回填区

工程措施:本工程存在部分区域需进行原土回填并进行土地整治。

七、施工期环境风险

施工车辆油料泄漏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将该部分沙土铲除并收集至专用容器中进行妥善处置;同时施工单位应制订污染物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本项目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在洪水主汛期来临之前完成,现场施工单位及业主部门应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做好预警工作。施工区应设置吸油毯、吸油棉、围油栏等应急物资,确保泄漏时的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为生态项目,运营期没有污染物产生,在运营期主要表现为正效应。

主办单位: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