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913(5572912)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市城区百意木材加工厂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吴家浩村1组 |
广元市城区百意木材加工厂 |
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门窗及板材加工生产线一条,柏木油生产线一条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体工程大部分已经存在,主要进行柏木油生产线的改造。 (1)大气:扬尘: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堆放和临时堆土场等尽量布置在场地中部,土地平整区域内,并采取遮盖措施。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利用,避免长期堆放。②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土石、粉状材料采取密闭运输;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③定期对施工区地面、运输道路洒水,并对洒落在路面上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④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者屏障。⑤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时间。 (2)噪声:①合理布局施工场地。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③车辆限速行驶,控制鸣笛。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等措施。⑤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 (3)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旱厕,生活污水经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修建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期生产废水经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 (4)固体废物:土石方弃方送指定地点;建渣送指定定点;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5)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工程、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切割粉尘通过厂区自带小型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生物质锅炉采取布袋除尘设施。 (2)废水:生产废水采用生化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厂区降尘、冷却水补充或用于农灌;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农灌; (3)噪声:项目各种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布局,并采取了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对砂石运输的交通噪声,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应按照消声器和高音喇叭,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计算性能良好,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是,应限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不得在夜间、休息时间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边角料外售生物质燃料加工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送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锅炉灰渣做有机农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