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关于2018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1-19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19-201811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3502561  

邮编:628017

地址:南河武汉路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利州区毛坝子渡改公路桥(袁塔大桥)工程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益深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全长1.001km,起于袁家坝工业园区,与园区内怀德路构成“T”字平交(起点桩号:K0+000),后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主线于K0+200位置上坡,在K0+428.806处与滨江南路立交(主线上跨),而后上跨嘉陵江,止于嘉陵江北岸,与滨河北路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001.269,全线占用土地58.84亩,桥梁长656.84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梁与路基宽度同为28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1、废气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设置环保公示牌、离场车辆冲洗车轮等措施,施工时做到“六必须”(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与“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降低项目施工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不进行沥青拌和,仅在沥青摊铺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雾,施工期使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对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由于施工场地开阔,排放源分散,废气产生量较小,且露天空旷条件利于气体扩散,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运营期: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的尾气。降低汽车尾气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提高燃料品质、加强车辆尾气装置配备、两侧道路绿化等。另外,营运期废气还来自道路车辆行驶扬尘。通过运输车辆限速、装载车辆物料遮盖等方式减少起尘量。

2、废水

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场区清洁用水等。施工单位在工地建设废水收集沉淀池4沉淀时间达6h以上。沉淀池采用30cm厚浆砌砖衬砌,下铺10cm厚砾石垫层,上用3cm厚水泥砂浆抹面。池的出水端设计为活动式,便于清运和调节水位,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机械清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周边居民的房屋作为施工营地,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所租用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运营期:为防止项目运营期间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等车辆发生事故,污染嘉陵江水体,本项目在桥梁工程布设排水系统,桥面径流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桥梁两端设置不低于120m3的贮水池(兼事故池),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泄露的危化品有效导入贮水池(兼事故池),切断贮水池(兼事故池)接入城市管网的阀门,可有效防止因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对周边水体的污染,事故池收集的危化品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

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在施工工地公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噪声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以降低噪声产生的影响。

2)运营期: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项目附近的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但由于距离较远,通过采取实行限速、禁鸣,禁止超载等必要的防护措施,营运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93m3,填方总量1.6m3,弃方总量1.33m3项目设弃渣场1个,弃渣场临时占地24亩,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毛坝子荒地处,容量8.0m3,可以容纳项目弃方。废泥浆和钻渣经出浆沟进入泥浆池,钻渣在泥浆池底部沉淀下来,人工将钻渣清除,经晾干后由渣车转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内,钻孔完毕后往泥浆池内添加砂土,待其自然干化后填平。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后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部分定时清运到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不得随地乱扔。

2)运营期:营运期道路本身不产生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行人产生的固废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洒落的少量路面垃圾。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1)施工期:本项目弃渣场属于坑凹型弃渣场,回填弃土应分层碾压密实,渣顶保持4%的纵坡,边坡按1:1.5坡率进行人工刷坡。弃渣场进行弃渣作业前需先对含有腐殖质的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周边空地,待完成弃渣作业后,及时回填表土。由于表土堆放时间较长,为防止土壤产生风力和水力侵蚀,采用密目网苫盖。完成弃渣作业后,渣顶及坡面利用表土覆土,适当的夯实。

项目占地会使得原土地表面植被破坏,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环评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施工现场,拆除施工机械,恢复临时占地的原有植被。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拟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多种水土保持措施,消除或避免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尽可能降低项目区水土流失量。本项目桥梁涉水部分采用两阶段钢筑岛围堰方案,施工期间对河流的扰动主要是围堰施工搅动水体,影响时间较短,同时不会阻碍航道的畅通及嘉陵江的流水畅通,因此只要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对嘉陵江鱼类造成影响较小。通过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计划,避开鱼类繁殖期进行涉水施工;桥梁桩基础施工采用带防护设施的钢护筒钻孔桩,可以有效减少泥沙对水质的影响;定期对施工机械或车辆进行维修,避免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等,减少含油废水对嘉陵江水质的影响;施工期间加强管理,严禁将废渣或废水弃置于水体;涉水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工程临时设施,清除水中废弃物,再加之涉水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随着稀释和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水体各资源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土料、粉尘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桥墩施工中,要做好泥浆处置,防止悬浮泥沙入河,污染和淤积河道。主体工程完成后,清除工程区间废弃物;整理工程河道区域,拆除施工设施,恢复临时占地原有植被,植被恢复要求以当地常见物种为主。

2)运营期:项目的建设使得该断面原生态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确保在该河段以及上、下游的鱼类资源种群及数量维持相对平衡,维护该水域内水生生物种群的多样性,建议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工程施工使该工程段的水生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水生环境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基本恢复,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水体各资源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同时,拟建项目桥墩占用过水断面的比例很小,不会改变水流形态。因此,本工程运营后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2

广元市利州区张家湾渡改公路桥工程

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眉山市益深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北起于袁家坝工业园区,起点与滨江路相连,构成“T”字平交(起点桩号:K0+000)。后路线自北向南延伸,跨越嘉陵江,终点止于屈竞路,终点里程K0+629.557,路线全长629.557米。其中桥梁长567米,其余为引道。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0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

1、废气

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设置环保公示牌、离场车辆冲洗车轮等措施,施工时做到“六必须”(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与“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降低项目施工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不进行沥青拌和,仅在沥青摊铺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雾,施工期使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对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由于施工场地开阔,排放源分散,废气产生量较小,且露天空旷条件利于气体扩散,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运营期: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的尾气。降低汽车尾气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提高燃料品质、加强车辆尾气装置配备、两侧道路绿化等。另外,营运期废气还来自道路车辆行驶扬尘。通过运输车辆限速、装载车辆物料遮盖等方式减少起尘量。

2、废水

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废水、场区清洁用水等。施工单位在工地建设废水收集沉淀池4沉淀时间达6h以上。沉淀池采用30cm厚浆砌砖衬砌,下铺10cm厚砾石垫层,上用3cm厚水泥砂浆抹面。池的出水端设计为活动式,便于清运和调节水位,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机械清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周边居民的房屋作为施工营地,其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所租用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运营期:为防止项目运营期间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等车辆发生事故,污染嘉陵江水体,本项目在桥梁工程布设排水系统,桥面径流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桥梁两端设置不低于140m3的贮水池(兼事故池),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泄露的危化品有效导入贮水池(兼事故池),切断贮水池(兼事故池)接入城市管网的阀门,可有效防止因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对周边水体的污染,事故池收集的危化品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

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在施工工地公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噪声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以降低噪声产生的影响。

2)运营期:营运期交通噪声将对项目附近的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但由于距离较远,通过采取实行限速、禁鸣,禁止超载等必要的防护措施,营运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土石方就地平衡无弃方产生。废泥浆和钻渣经出浆沟进入泥浆池,钻渣在泥浆池底部沉淀下来,人工将钻渣清除,经晾干后由渣车转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内,钻孔完毕后往泥浆池内添加砂土,待其自然干化后填平。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后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部分定时清运到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不得随地乱扔。

2)运营期:营运期道路本身不产生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行人产生的固废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洒落的少量路面垃圾。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1)施工期:项目占地会使得原土地表面植被破坏,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环评要求施工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施工现场,拆除施工机械,恢复临时占地的原有植被。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拟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多种水土保持措施,消除或避免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尽可能降低项目区水土流失量。本项目桥梁涉水部分采用两阶段钢筑岛围堰方案,施工期间对河流的扰动主要是围堰施工搅动水体,影响时间较短,同时不会阻碍航道的畅通及嘉陵江的流水畅通,因此只要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对嘉陵江鱼类造成影响较小。通过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计划,避开鱼类繁殖期进行涉水施工;桥梁桩基础施工采用带防护设施的钢护筒钻孔桩,可以有效减少泥沙对水质的影响;定期对施工机械或车辆进行维修,避免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等,减少含油废水对嘉陵江水质的影响;施工期间加强管理,严禁将废渣或废水弃置于水体;涉水工程完成后,及时拆除工程临时设施,清除水中废弃物,再加之涉水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结束后,随着稀释和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水体各资源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土料、粉尘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桥墩施工中,要做好泥浆处置,防止悬浮泥沙入河,污染和淤积河道。主体工程完成后,清除工程区间废弃物;整理工程河道区域,拆除施工设施,恢复临时占地原有植被,植被恢复要求以当地常见物种为主。

2)运营期:项目的建设使得该断面原生态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确保在该河段以及上、下游的鱼类资源种群及数量维持相对平衡,维护该水域内水生生物种群的多样性,建议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措施。工程施工使该工程段的水生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水生环境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基本恢复,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水体各资源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同时,拟建项目桥墩占用过水断面的比例很小,不会改变水流形态。因此,本工程运营后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3

西二环延伸段道路工程

广元经开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道路线路总长约9.0km,其中主线道路全长3.6km,连接线全长5.4km,连接线由8座匝道组成,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线道路宽度30m,支线7-10m宽,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主线设计时速为50km/h,支线30-40km/h。包括道路及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保附属等工程。

(1)大气环境影响

道路施工期沥青烟和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距离较近时,影响更大。但是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影响也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影响随之消失。 营运期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经预测分析可知,道路运营各时期(近期、

中期、远期)汽车排放尾气基本不会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明显影响。道路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所租用民房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户施肥利用,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非事故情况下,路面径流对水环境影响很小;通过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汽车泄露污染地表水事故的发生。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评价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

施工期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音设备,做好宣传工作, 争取取得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其污染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项目在严格落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限速管制,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合理规划,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后,可将项目营运期交通噪声对区域及周边现有环境敏感点的声学环境质量影响降至可接受程度。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垃圾桶暂存,再每日交由环卫部门集中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全部外运至项目弃渣场堆放。运营期过往车辆和路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清扫,运至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够做到无害化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项目实施后,在施工期将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随着工程的结束和绿化的进行,水土流失现象得到逐渐减轻。施工结束后,沿线通过市政配套的绿化防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缓解。由于道路沿线生物多样化程度低,无生态敏感区,不涉及脆弱生境,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4

东风日产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空港产业园

广元远方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405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0.02平方米,新建机动车位21个,工程包括相关基础设施,如绿化、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销售新车600/年,维修汽车3000/年,车辆局部喷漆500/年,车辆整车喷漆5/年,清洗各类轿车3000/年。

一、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停车场及来往车辆汽车尾气、喷烤漆房VOCs、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汽车尾气自然扩散,VOCs通过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达标排放;设置移动筒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焊接烟尘,处理达标排放;无尘干磨设备自带吸尘器收集打磨粉尘,处理达标排放。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进出车辆、社会生活等,通过隔声减噪等措施,达标排放。

四、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刹车油、废表面活性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电子设备等,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电子设备可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余危废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包括废零件、废轮胎、废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该项目设置有化粪池,要求定期对其污泥进行清掏,由环卫部门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5

PCCP管件生产项目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工业园

四川沃特尔管业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约13亩,新建生产车间2栋、原料车间1栋、五金维修车间1栋、办公生活用房1栋,生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PCCP)管件。

1、废气

项目建成运行后,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打磨切割粉尘、混凝土区扬尘、天然气锅炉废气、喷漆环节废气。

有组织外排废气:项目有组织外排废气为焊接、打磨、切割环节颗粒物(G2排气筒,位于厂区北侧靠近自然山体处)、喷漆环节废气(G1排气筒,井平面布局调整后位于厂区东侧),以上废气在严格采取了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均可以实现达标外排。结合外环境关系调查可知,项目厂界外西侧为大唐公司办公区,距离项目西侧厂界距离约为50m,距离G1排气筒约100m,距离G2排气筒约130m,厂界外东北侧为飞行学校,距离项目东北侧厂界距离约为50m;距离G1排气筒约100m,距离G2排气筒约90m,以上敏感点均不位于1#2#排气筒的正下风向,因此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给周边环境敏感点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无组织外排废气:项目无组织外排废气为少量未收集的焊接、打磨、切割环节颗粒物和少量未收集的喷漆环节废气以及混凝土区扬尘。根据废气的成分,本次评价选择少量未收集的喷漆环节废气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经过核算和预测,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要以喷漆室为源强,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规定,项目同一排放单元有两种以上污染物的,要对卫生防护距离提级;因此,最终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经提级后确定为:以喷漆室为源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外环境关系调查可知,项目厂界外西侧为大唐公司办公区,距离项目西侧厂界距离约为50m,厂界外东北侧为飞行学校,距离项目东北侧厂界距离约为50m;根据项目原设计方案,设计喷漆房位于2#车间靠近西侧厂界处,本次环评在平面布局上要求作出调整,调整喷漆房至五金车间靠近东侧边缘处,经平面布局调整后喷漆房距离项目西侧厂界距离约为75m,距离大唐公司办公区约为125m,距离飞行学校约为150m,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评要求在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后期不得设置学校、医院、住户等环境敏感点。

天然气锅炉废气:项目设置有10.5t/h燃气锅炉供混凝土养护使用。环评要求设置18m烟囱,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综上,本项目废气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有混凝土区设备场地冲洗废水、喷漆废气水帘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而进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川浙园,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地的污水管网工程已敷设且已接通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袁家坝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于2013年8月建成投产。

(2)生产水:混凝土加工区场地设备冲洗用水量约为1000m3/a(5m3/d)、喷漆废气水帘用水量约为200m3/a(1m3/d)。混凝土加工区设备场地冲洗用水进入混凝土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漆废气水帘用水单独设立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间歇式排水周期约为10天,每次排水量约为8m3,外排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设计,在混凝土加工区车间外侧靠近西侧厂界处设置了三级沉淀池,总容积约100 m3,收集混凝土加工区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可以满足循环使用的要求;如沉淀效果不佳,环评建议适当添加絮凝剂。混凝土加工区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5m3/d,三级沉淀池总容积约为100 m3,可以容纳项目10天左右的废水量,可以满足处理容积规模需求。

根据设计,喷漆废气水帘废水在喷漆室附近单独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经沉淀处理后可以满足循环使用的要求;如沉淀效果不佳,环评建议适当添加絮凝剂。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三级沉淀池总容积约为10 m3,可以容纳项目10天左右的废水量,可以满足处理容积规模需求。定期间歇式排水周期约为10天,每次排水量约为8m3,外排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综上,项目废水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噪声

过预测,项目声源强度不大,且位于室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回收利用或合理的处理处置,只要企业强化管理,做好固废的收集、贮存和清运工作,并采取恰当的安全处置方法,经处置后固废就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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