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汛期环境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6-27 分享:

广环办2016169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汛期

环境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按照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求,2016621日至24日,市环保局对各县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汛期环境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旺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农户至今未完成搬迁,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渗滤液调节池未采取防恶臭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

(二)青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未完成搬迁,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渗滤液处置效果开展监督性监测。

(三)剑阁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下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囤积了大量的渗滤液,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小于渗滤液的实际产生的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2、普安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小于渗滤液的实际产生量,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囤积了大量的渗滤液,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渗滤液有通过收缩缝外渗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未对坝体开展安全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

(四)苍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农户至今未完成搬迁,至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未对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渗滤液预处理设施未运行,深度处理设施未建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

(五)昭化区查树垃圾填埋场:建设过程中业主单位发生变更,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囤积了大量的渗滤液,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未对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处理池的自流管堵塞;运行台账登记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六)广元市朝天区生垃圾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至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未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曝气池(铁皮池)内拉杆焊接头6根拉杆断裂,铁皮多处出现胀包变形;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未运行;未建立运行台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

(七)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坝体有渗滤液外渗现象,未对坝体开展安全评估;渗滤液产生量与渗滤液处置中心处理能力不匹配,不能满足日常处理要求。两个总容积为11000立方米的渗滤液调节池内的渗滤液储存量已接近饱和,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登记,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2广元市医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已过期;医疗废物转运未按要求使用周转箱装卸和转运,无法确保袋内液体不外流。

整改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县区环保局要认真汲取201511泸州市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溢流事件教训,对存在的问题务必高度重视,结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规范要求,认真梳理并分析原因,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职责的,要责任到人,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到位;对非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强化应急管理。各县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渗漏液处置转运、作业区操作施工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对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置,使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容量使用不超过2/3确保应对暴雨期渗滤液不外溢;对坝体安全进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坝体安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

各县区于710日前将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安全问题整改情况报市环保局。

后期,我局将对这次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报告、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市局将直接报市政府和省环保厅。

附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检查情况表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2016627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547189098


附件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检查情况表

垃圾填埋场名 称

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

旺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办理有环评(川环建函〔2007〕726号);库容110万立方米;

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吨,服务年限14年以上。2012年10月份建成投产。

污染治理设施在运行,设计日处理渗滤液100吨,实际日均处理量为20吨左右。汛期同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当渗滤液产生量大于调节池的接纳能力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时,将及时用罐车转移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农户(500米范围左右64户)未完成搬迁,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渗滤液调节池未加盖防恶臭。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4、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

青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川环建函〔2007〕1073号);库容量38.7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5吨,服务年限约20年。

渗滤液治理设施在运行;当年11月至次年4月因渗滤液量很少(几乎没有),渗滤液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囤积在具有2000立方米的调节池。每年4月至11月,渗滤液产生量增加的情况下处置设施运行。

卫生防护500米范围内住户未完成搬迁,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3、渗滤液处置效果未进行过监督性监测。

4、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

剑阁县垃圾填埋场(下寺生活垃圾填埋场)

库容108.3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吨,服务年限26年以上。

渗滤液治理设施在运行(MBR+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渗滤液100吨,日处理能力实际只有20多吨。

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囤积了大量的渗滤液;

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未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

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达不到渗滤液的实际产生量,渗滤液收集池囤积有大量的渗滤液,存在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的安全隐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5、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

剑阁县普安生活垃圾填埋场

2009年2月办理环评,市局审批(广环办〔2009〕37号);总库容为64.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3年;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吨。

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渗滤液收集池总储存量为6500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为65立方米,实际日处理能力为30立方米左右。

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囤积了大量的渗滤液;

2、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未对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

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处理能力达不到渗滤液的实际产生量渗滤液收集池囤积有大量的渗滤液,存在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的安全隐患;

渗滤液从坝体破损的防渗膜通过收缩缝等外渗,存在安全隐患,坝体未开展安全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6、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

苍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办理有环评(川环建[2007]868号);库容63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吨,服务年限15年。2010年12月23日建成投产。

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

行,深度处理设施未建成。

卫生防护500米范围内住户32户未完成搬迁,至今未完成未验收;

未对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

垃圾渗滤液预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深度处理设施未建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5、应急物资准备不够充分;

昭化区查树垃圾填埋场

办理有环评文件(2012年)2014年5月份试运行(排入水体长滩河)。目前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50吨。

(库容为65万立方米,垃圾处理6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在运行,

日处理30多立方米。

1、建设过程中业主单位发生变化,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2、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3000多立方米,深度5米。现场检查囤积有2000多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囤积有大量的渗滤液,存在遇暴雨渗滤液可能外溢的安全隐患;

4、未对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池(调节池)采取防恶臭措施;

5、收集池(调节池)到处理池的自流管堵塞;

6、现场进行的台账登记不完善,每天处理的基本未记录清楚;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备案登记,未开展应急演练。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

圾处理场

办理有环评文件,一期省厅批复(川环发[2002]125号),二期市局批复(广环办[2010]320号),目前一期已封场,二期正在投入运行。二期库容195万立方米,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

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正常,日处理能力100吨/天,实际处理能力60吨/天,渗滤液调节池11000立方米。

1、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2、坝体有渗滤液外渗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未对坝体开展安全评估;

3、渗滤液产生量与渗滤液处置中心处理能力严重不匹配,不能满足日常处理要求;

4、两个总容积为11000立方米的渗滤液调节池内的渗滤液储存量已接近饱和,存在遇暴雨渗滤液外溢的安全隐患;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不充分,未开展应急演练。

广元市医废处置中

办理有环评文件,省厅批复(川环建函[2006]191号),2012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设计日处理能力5吨/天,设施运行正常,清洗废水通过管道转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置中心处理达标后外排。

1、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已过期;

2、医疗废物转运不规范,未按要求使用周转箱装卸和转运,无法确保袋内液体不外流。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办。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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