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 7日-2017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6601808
地 址:剑阁县环保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工程
2、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三江村、修城社区、拐枣村境内
3、建设单位:广元市天然气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附: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 | |
(公示本)2017.1.9 剑阁天然气管线 - 副本.pdf.pdf |